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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完结】 第173章

时间:2023-11-11作者:迟睡类型:穿越重生

  布艺小作坊的事儿就交给周兰和李善桃管着, 沈若很放心。

  见她们紧张极了,一直在口述自己先前跟她们说过的事儿,你一句我一句的在那儿对, 沈若瞧见了过去宽慰了几句。

  “没事的,娘、干娘,你们就放宽心去做就成。要是出了什么问题,等夜里我归家让我来解决。”沈若一手揽着一个,安慰道。

  事情刚开始做肯定是会出现纰漏和些微错处的, 这些都没关系,刚开始也没必要把自己弄得紧张兮兮的, 放松一点去完成反而能做得更好。她俩现在瞧着有些过于紧张了, 生怕弄错。

  周兰应了,但还是无法控制地紧绷,李善桃稍微好些。

  “若哥儿, 咱们也是头一回当管事, 我是想帮上忙的。”周兰紧了紧五指,她想的可好了, 必须得把事情给若哥儿干得漂漂亮亮的,可不能来帮倒忙。

  “你们要是实在紧张,不如对着模拟练习一番?”沈若笑着出主意。

  眼见着再过一会儿村里婶子都要来了, 原本还算淡定的两人, 现在是一个赛一个的紧张。生怕自己待会儿就头脑一片空白了说不出话来。

  沈若能理解, 哪怕是在同个班级中大家一起说话都挺好的,但是一旦让一个人上讲台上说话, 哪怕坐在下面的都是朝夕相处的同学, 那也会浑身颤抖紧张起来。

  他干娘现在就是这么个情况, 毕竟有许多话得当着所有人的面先说好了, 之后才能开始分配的。

  “成,我俩试试。”周兰深呼吸了下,说道。

  小作坊有自家亲娘和干娘两人管,还能互相帮衬着,肯定出不了什么错。沈若也不再多说什么,免得让她们更紧张了,去厨屋里头泡了点红糖水让她们喝,甜味可以有效地缓解紧张情绪,瞧着确实起了点效果。

  他阿嫂现在也有了新的活计,沈若已然将阑珊下个月做活动要随玉石摆件附赠的“念宝”绣品画出了稿图,之后就需要柳杉来刺绣和制作了。

  “对了若哥儿,”柳杉手里捏着绣绷,看着他道:“先前我帮你问了顾允他娘愿不愿意来帮着绣绣品的事儿,她说行。”

  这回要做的东西是枫叶元素的扇套、枕巾、枫叶异形荷包、枫叶香囊、布面团扇还有枫叶大抱枕,所有的款式都要做四个,一共二十四样东西。

  柳杉一人来做其实也能在半个月的期限内做完,但是那得每日都弄才成,沈若也怕自家阿嫂太费劲把眼睛给熬坏了。但是刺绣手艺能称得上好的,也就只有柳杉和柳兰香。

  沈若画的枫叶都是有渐变的,有的上面还有搭配的小动物,枫树还有飘落的形态各异的枫叶,像扇套、香囊和荷包上面的枫叶刺绣是稍微小些的,但也画的十分精致,像团扇、枕巾和大抱枕上面的刺绣就比较大,比较精美复杂了,这些都非常考验绣娘的手艺。

  绣线的配色沈若也给配好了,稍微能让柳杉做的方便一点。

  做这些东西虽然繁杂,但是能获得的银钱也很可观,所以柳杉特别乐意做。找顾允娘来帮着一起做,那到时候有了分成自然也是要分给她的。

  沈若之前不好意思问顾允的娘,毕竟让未来婆婆干活这件事,总觉得有些不太礼貌。柳杉主动提出帮忙问问,现在有了答复了,但沈若又不知道自家阿嫂心里是怎么想的。

  说真的这件事是在阿嫂拿到第一笔提成前沈若提出来的,但是现在有了这么高的提成,还有工钱,不知道阿嫂是想自己做,还是愿意分出一部分让她自己稍微轻松点?

  沈若直接道:“阿嫂,我是想让你轻松些……”

  “我知道的,若哥儿。”柳杉心思细,哪里不知道若哥儿的想法呢,她笑着道:“你是怕我累着,才想着找人跟我一起做,能互相帮衬。你阿嫂我不是个眼皮子浅的,银钱够花就成,也不需要全都攥在我手里。”

  而且这生意是若哥儿带给她的,是门长久营生,以后有的是钱赚,倒也不必排斥别人一起赚。况且那人还是若哥儿未来的婆母。

  她是当儿媳妇的自然也知道自己如果能厉害让婆母高兴,那家里自然更加和睦。若哥儿这么能干,想来顾允他娘肯定会非常满意他的。

  “是这么个理,阿嫂大气。”沈若笑着拍马屁,人都喜欢听好听话。他阿嫂是个明事理的,和这样的人对话就不累。

  “你啊,”柳杉忍不住笑出声,看了沈若一眼,“先前你和顾秀才带回来的布,我和娘闲的时候已经裁剪好了,就等着缝。你要往上弄什么花样?”

  沈若差点儿都快忘了这件事了,先前顾允给他买了好几匹布料来着,家里人人都有份的。原本他想请别人做,不想娘和阿嫂太劳累,结果李善桃不答应。

  只说家里有人会做的,交给别人做肯定没自家人做的好,所以就揽了活。

  竟然都已经裁剪好了么!

  “我想想,”沈若要弄那肯定得给一家人都搞上,弄个一系列的,这样他们走出去别人瞧那衣裳一看就知道他们是一家人,“到时候我画好了给大家瞧。”

  “成,反正是过年新衣,倒也不着急。”柳杉道。

  “若哥儿,该走了!”

  沈丰在围墙外头喊了一声,他已经套好了牛车,准备跟着一起走,他今日是要跟若哥儿一同上镇上去熟悉如何摆摊的。

  “阿嫂,阿兄喊我了,我得先走了。”

  “快去吧,今儿记得早点回来。”柳杉道。

  “晓得啦。”沈若摆摆手快步往外跑去,可不能再继续在家耽搁了,不然还没到了镇上天就该大亮了。

  李善桃和周兰则合力将四方桌给抬到了屋前,这样正好能让那几个带着剪刀来的婶子在桌边将布样给裁剪了。之后再整理好后分发下去让其他人做。

  小作坊的事儿有她们管着,沈若便上了牛车,跟沈丰一同往镇上去了。

  “珍宝居”这个名字一日之间在镇上被传的很广,几乎家家户户都知晓了。一来那书包在镇上火了好长时间,除了那头一批在集市上买着书包的人之外,其他人有闲钱想买的也都买了仿品,足以见得大家对“书包”的热衷。

  蓝帆因着新的活动成功扳回一成,此刻心情极好,又难得有了空闲,就带上阿富和已然被学习折磨许久的蓝棹一同上茶楼品茗去了。

  茶楼当中,还有不少人在谈论昨日的事。

  大堂当中,有人站在桌前口若悬河:“那’珍宝居‘不愧是镇上头一个卖书包的摊子,你们是没瞧见昨儿个的盛况啊!里里外外围着的都是人,储水街上就这摊子上人最多了!”

  “是啊,我也瞧见了,除了最开始那抽绳的款式,还多了个木头扣子的款呢,瞧着上头还雕了字,好看极了。”有人说起那书包眼睛都亮了。

  “呀,方兄你来了,”那人瞧见外头走进一个人,穿着书生长袍的,他正巧就背着书包,“你这书包可是昨儿在’珍宝居‘买的?”

  刚进来那书生顿时就被围拢了,他哪里受到过如此多的关注,顿时胸膛一挺,特别大方地将背上背着的书包拿下来给大家瞧:“是啊,昨儿买了两个。之前大集上就差一点儿,结果没买着的,可是念了好久,这才在昨日终于买着了。”

  他是个注重品质的,那些仿品做的不好,他再喜欢再想要也没买,原以为再也凑不着卖书包的摊了,结果昨日给碰上了,一听说原本卖书包的摊主开始摆摊了,他立刻就跑过去买了一个。

  周围人有人去凑了昨日的热闹,也有人没去的。那书包有人很喜欢,就有人不以为然。

  “不就是个布做的包么?给我块布让我家娘们儿做也能做出来。”有人抱着双臂说道。

  原本以为会有人应和两声的,结果周围人都光顾着摸那书包去了。

  “呀,这扣子上桐油吧,好滑。”有人摸了一把,赞叹道:“这上头刻的还是’金榜题名‘,瞧着字也好看。里头沉甸甸的,方兄你装了不少东西啊?”

  “是啊,这包特别能装,比书框和篮子都方便,还轻。里头装了重的东西背着肩膀也不硌疼的,特别好。”那姓方的书生一说起这书包的好处就停不下来,“听那小哥儿说这叫’纽扣书包‘,这四枚扣子都是由案首秀才写的字,请专人刻的呢!”

  而且还是“金榜题名”四个字,多好的寓意,再加上案首秀才写的,自然是沾到文气了呀!

  “真好看啊,竟然还是案首秀才写的字刻的?你咋知道这回事?”边上有人好奇极了,他可不知道还有这种事儿。早知道就该去买的!

  方书郎顿时笑了:“我瞧见了啊,书院里头就出过一个案首秀才,是谁不用我多说了吧?”

  “我去!你说昨日那个在竹架子后头写人名字的就是丙申年的案首秀才顾允?!”有人顿时奋力拍大腿,后悔死了,“昨儿我去了,倒是瞧见他很有文人的样子,只不过在摊子上的,怎么能是案首秀才呢!哎哟,真是的,要是早知道就好了!”

  真是错过拍大腿,今儿可就没有满半两送定制挂件的活动了啊!

  “还真就是,我听说啊,这摊主就是顾秀才的夫郎。这书包就是他夫郎想出来的好东西呢!”方书郎一脸崇拜,顾允就是书院里头的传奇人物,他的夫郎瞧着漂亮极了,还聪明呢!这哪能不让人羡慕嫉妒。

  “我瞧着也就一般,哪有你说的那么好。”那人见一直没人搭自己茬,非要继续说:“案首秀才还到摊子上帮写字?一点文人风骨都没有,浑身都是铜臭味,啧。”

  “那又如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再说这是他夫郎的产业,作为夫君帮衬一下怎么了?”方书郎皱着眉头怼道。

  “我瞧这书包也就一般,哪有你们说的那么好。还要一贯钱,怎么不去抢?”那人完全不搭茬,又说回书包本身。

  “你管这叫一般?人家做出了镇上本没有的东西那就是卖上几两都不为过。结果人家就卖一贯钱,让大家都能买着。”方书郎差点被他气得背过气去。

  “是啊,这价格划算,你瞧这布料,那可都是细棉布。在看用量,缝线都是极好的,一点儿都不糊弄!”有人帮着说话。

  “你这人倒是奇怪,怎么一直挑刺儿!”

  “哦,这不是’金珠珠宝行‘掌柜的儿子金子奇么?难怪要挑刺了,谁让你们店里送的那书包破烂烂,送不起倒不如不送,在这儿挑人家正品书包的错处来了,也不瞧瞧你们自家做的那东西。”有人认出了他,顿时出言嘲讽道。

  最近镇上的谈资除了“珍宝居”就是“金珠珠宝行”了,先前阵仗弄得那么大,让大家伙儿都过去免费领书包的,还故意说那是头一个在镇上卖书包的做的,真是信了他的邪。

  其实原本也不至于骂“金珠”,毕竟能免费拿东西,就不该挑三拣四的。结果“金珠”奇葩事情太多,浪费大家时间,拿到手的还是破烂玩意儿,那自然就有人气不过要去闹了。

  “我们家做的东西怎么了?我瞧着就比这个好!”金子奇一边喊着一边往外走,自己给自己台阶下,“白送的东西还挑拣,咱家的书包可不用一贯钱!”

  周围一片嘘声。

  金子奇气得脸红脖子粗,他飞快地跑了。

  “咱们也去那’珍宝居‘瞧瞧吧,这书包我瞧着是真好,也想买个。”

  “走走,一起去。好久没有逛过储水街了。”

  “一个小摊竟然敢叫’珍宝居‘,走,咱们也去瞧瞧到底都有些啥珍宝。”

  ……

  茶楼里要去的人还真不少,蓝帆在二楼雅间靠大堂窗边坐着,手里摇扇:“嚯,一下子大堂空了一半。”

  蓝棹显然也有些坐不住了,屁股上像是长了刺儿:“堂兄,我闷得慌,也想去瞧瞧若哥儿他们的摊。竟然叫’珍宝居‘肯定有不少好东西!”

  他还随身带着先前沈若给他画的兔子图样绣制的香囊,上面的大白兔憨态可掬的,府上绣娘绣完之后还夸了好几句,这么好看的图样真是头一回见呢。

  “坐好,现在过去的人多若哥儿他们没空招呼你,你要去就临近正午时候过去。顺便打包些吃食带过去。”蓝帆说道。

  要么怎么说蓝大老板会做人呢,蓝棹一听确实是这样,他要是过去了凭借他们的交情自然还要沈若他们费劲巴拉地招呼的,所以还是晚点再去好了。

  “听底下人说还出了一种’纽扣书包‘,我也想买个。”蓝棹现在还随身背着先前买的抽绳书包呢,就是两个字——好用!

  他经常乱买东西被家里人骂的,但是这回买了这书包,蓝员外都说好,就没人说他买的不好的。他还想多买几只带回京城去呢,到时候可得跟国子监那群人显摆显摆!

  “我坐不住,堂兄,我出去溜达溜达。”蓝棹在府里憋久了,完全不想呆在屋子里,哪怕茶楼里头能听书解闷,他以前最热衷的事儿,现在也提不起兴致来。

  “好,让小松跟着你。”蓝帆饮下一口茶,干脆的放了人。

  蓝棹立刻就跑没影儿了。

  “公子,我也想……”阿富好奇死了,昨儿傍晚公子和沈小哥儿他们一同吃夜饭的时候他在一边听了不少,但是没见着东西心里有些痒痒。

  “你想什么想。”蓝帆举起扇柄就作势要敲他,作为“阑珊珠宝行”的掌柜,今儿就是特意给他放个小假才带他出来的。

  阿富知道公子舍不得打自个儿,嬉皮笑脸道:“沈小哥儿他们那摊子,公子您也没瞧过啊,不打算去瞧瞧?”

  “沈小哥儿可真厉害,这才摆了一天,镇上就全是’珍宝居‘的传闻了。”阿富是真的崇拜,以前自家公子开“阑珊珠宝行”的时候,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生意的!

  “不然怎么说人家是商业鬼才呢。”蓝帆羡慕不来。

  他摇着扇子,嘴角勾起笑。沈若真是个怪胎,幸好一开始他找上自己的时候,自己就把握住了合作的机会,让沈若跟“阑珊”建立了合作。

  得益最多的自然是“阑珊”不用多说了,而且沈若这人对朋友是真的好,蓝帆心里头可欢喜。他在有了灵感的时候还提供了不少珠宝首饰的设计图给“阑珊”,他设计出来的款式哪怕没有东西赠送都能很快卖出去,都成了店里热销的款式。

  就比如那芙蓉花簪和同心佩。设计的都让人眼前一亮,明明画起来的设计稿图案并不复杂,但做出来成品之后瞧着就是精致灵动许多。

  而沈若的“珍宝居”的一炮而红,让蓝帆看到了未来更多的可能性,一个小摊就能做成这样,那未来沈若要开的“念宝”该是如何的一番光景啊!

  有些人真是天生就是做商人的材料,蓝帆心中热血澎湃,他以前刚开始创立“阑珊”的时候也是这样热血沸腾的,现在瞧见沈若的小摊能搞成这样,也忍不住跟着一起激动。

  只是他面上并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能让所有人都赞不绝口,这点我的’阑珊‘也做不到。”蓝帆喟叹道,毕竟他家还有个“金珠”在一边竞争,但是沈若做出来的这些东西都是新奇的,例如书包;或是格外奇特好看的东西,例如那些绣花,都是头一次出现在镇上的。

  所以根本没有人可以与之竞争,除非这世上还有另一个“沈若”。他也能想出这种各样其他的想法,还有画出漂亮好看精致的图样,或许还能有一拼之力呢。

  这样的人物和自己是朋友而不是竞争对手,真是太好了!

  蓝帆笑眯眯地喝下茶水,让伙计来买单,起身让阿富帮着整理好长衫,摇着扇子朝外走。

  “走,咱们过去远远地瞧一眼。要是他忙不过来,你去帮衬。”蓝帆道。

  阿富求之不得,脸上笑容咧开:“好嘞!”

  蓝帆可还记得顾允过来找的时候说的话,他作为顾子诺唯一交心的好友,好友的要求自然还是要帮的,更逞论沈若也是他蓝帆的好友,要是忙不过来,别说阿富,他自个儿也能乔装一番上手去帮忙。

  只不过因为“念宝”牌子是沈若的这件事不能叫别人知晓,所以他们要**都最好避着别人。现在有些人被蓝棹转移的视线,但蓝棹过段日子就要回京城了,所以转移的也有限。

  总有一天有人会察觉到“念宝”这牌子并不是蓝棹做的。

  昨夜一同吃了饭,他们商量过了,现在有了“珍宝居”,能慢慢将视线转移到“珍宝居”上面,那些免费赠送的东西就能用“珍宝居”的名义来给“阑珊珠宝行”供货,这样他们也就能自然而然地接触了。

  而“念宝”给“阑珊”提供的赠品,那都是特供的,除了他有之外,其他的地方都不会有。而在制作的时候也都是避着人的,所以应当短时间内不会被其他人发现。

  哪怕发现端倪也能用“珍宝居”来转移视线。

  蓝帆简直要被沈若的机智折服,不得不说他对顾允的嫉妒又多了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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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丰虽然人高壮,在棚子里头显得有点挤,但身体灵活极了。再加上他脑筋转得快,记忆力也不错,胆子大,沈若教过之后他就能完全记住,一开始跟客人说话还磕巴,过手四五次之后就好了。

  顺畅地不行。

  昨天摆摊用来做定制挂件的竹架子沈若也没收掉,今日正好拿它来挂各种各样的发带和头饰,还有挂件,按照色系分好了,全都系上,迎风摆着瞧着漂亮极了。

  吸引了不少姑娘、小哥儿过来买。其中还有先前沈子莺案件中沈若帮助过的人,见着他了都是又惊又喜,随后疯狂买买买,被沈若劝了好几声才没有全都买走。

  这野性消费要不得啊,那么多发带买回去每日换着带都要一年多,哪里会需要那么多啊!

  沈若简直是哭笑不得,别的摊位都是想让人家多买,怎么到了他这里就成了:少买点,给别人留点,不要刻意买那么多没必要!

  那人只好作罢,但也挑了十几条发带和挂件走,因为瞧着都好看极了,挂在家里做装饰也漂漂亮亮的。

  沈丰在棚子里,沈若就在竹架子后头,两人都忙得不可开交。

  沈若嘴角带笑,抬手抹了把额上的汗珠,心想:这生意,是真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

  我阳康啦!于是赶快把加更给补上了,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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