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源小说目录

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完结】 第187章

时间:2023-11-11作者:迟睡类型:穿越重生

  接连两日镇上“珍宝居”都没开摊, 茶楼里猜测什么的都有,只因“珍宝居”开摊之后名气传的广,还有不少人慕名过来想买东西的, 结果正好撞上摊子不开的时候。

  好些人在说“珍宝居”就像昙花一现,没两日就不见了,也不知会不会继续摆。

  先前买到书包的人有些庆幸自己下手快,那些还没赶上买的人就有些后悔为什么自己没早点去买。现在镇上人出门只要买了的都爱背上书包出去,无论是读书人还是其他百姓。大家是真心觉得这东西方便好用, 还能装。

  特别是有一种“书包”里头是夹层油布的,拿来装早市上买的猪肉都成, 到时候只要把油布那面翻出来洗洗晒干又能继续用!

  而且这背着的包叫做“书包”一听就有文气, 镇上读书人几乎都人手一只,大家最推崇读书郎了,他们用的东西自然是好的, 而且到手之后用了便知道这“书包”究竟有多好用。

  只要买了的人, 他们人人都成了活广告。没买着的人瞧见了想看看,买着了的人就拿出来炫耀, 背着书包出来逛都能收获不少注视呢!让人暗戳戳想要炫耀的心理满足地不得了。

  不怪它先前能在镇上流行那么长的时间,这东西啊,嘿还就真是好!

  而“珍宝居”作为当初集市上头一个卖书包的, 现在镇上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这小摊的名儿。读书郎还为这摊子和书包写了不少诗词, 供人传唱。

  要说以前书包火的时候, 镇上买不着原版只能买到别人仿制的,大家觉得也就那样。但是“珍宝居”出现之后, 两日便卖出去上百只书包, 这下子一时之间火遍全镇。

  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 还爱攀比, 人家有的自己也想有,好东西谁不喜欢呢?况且那书包不贵,最便宜的抽绳水桶包一贯钱一只,那有雕刻图案或者字的纽扣书包才一贯半!但是这书包质量好,要是使用的爱惜些用上个四五年不成问题的!

  这么实用,价格又不贵,对百姓来说是多么的划算,简直称得上是物美价廉啊!

  许亦方偶尔坐镇自家布庄的时候,都有客人上门来询问“珍宝居”何时再开摊。

  沈若他们没来摆摊的时候,来这里瞧的人也不少,都是过来看看“珍宝居”开了没有的。哪怕有人说没开,也有不少人想着碰碰运气没准自己过来的时候正好就开了呢?

  有这样心思的人不少,所以自家布庄门前的客人还挺多,连带着进来买布的人都变多了。

  许亦方哪里知道沈若的打算,但是他借用自家的仓库做库存,里头有多少东西他也是知道的。并不存在说库存告急,没有商品拿出来卖的情况。

  那就是说,可能出现了什么意外,他被什么重要的事儿给绊住脚了?

  “莫担心,估计就是家中有事儿耽搁了摆摊,可能明日就来了也说不准。”许氏布庄长相严肃的掌柜不知第多少次说这句话,说完后对客人道:“布庄新进了几匹布,都是新花样,那’珍宝居‘做书包的布匹也都是从我们家进的。客人要不要瞧瞧?”

  客人原本只是过来瞧“珍宝居”开了没有的,听掌柜的说完前一句之后他就打算走了,本就是奔着买书包来的。结果后又一听“珍宝居”做的那些东西用的都是许氏布庄的布,大家都夸“珍宝居”做的东西质量好,布摸起来细软,针脚细密,总归都是夸的,这下听掌柜的这么说了,这才起了兴趣。

  家里媳妇老娘也会针线,再加上冬日要到还要准备过年新衣,也好久没给家里人扯布匹裁衣服了。

  来都来了!那就瞧瞧看,略挑一挑吧。

  “好,你就把现下最时兴的花色,最好瞧的布匹拿出来看看。”客人欣然道。

  许亦方坐在柜台后翻着账簿,这才短短几日,布庄的营收就翻了个番。脸上惯常带着的笑容都真诚了几分。

  这点许尔圆深有体会,最近自家老爹的好心情完完全全让他感受到了如同春风般的温暖。具体表现在——自己后脑上的乌青终于消掉啦!

  我爹已经三天没有打我了!许尔圆脸上的笑容与许亦方如出一辙。他每月有一日休息,教导他的秀才给他放的,闲下来之后他对店里沈若给的书包格外有兴趣。他爹买给他的那上头刻的是“金榜题名”,而挂在店里头的那个上面竟然是四种不同的图案,但瞧着都好看极了。

  “爹,这书包上头的纽扣比我那个好看,能换换不?或者我都拿走了。”许尔圆嘿嘿一笑,双手举起书包问他爹。

  许亦方额头青筋抽动了下,指着他大声道:“你先放下。”

  “为何?我是真的很喜欢,爹你不疼我了么?”许尔圆故意撒娇扮痴,对手里的书包爱不释手。

  “沈小哥儿说,这款纽扣书包是专为女子和小哥儿做的。”许亦方道。

  那纽扣上头刻的是蝴蝶结、爱心、星星和五瓣桃花。还有颜色也是大部分女子和小哥儿会喜欢的颜色,可见是用了不少心思的。

  “噢!那也成,要不爹你再同他买个,这个给我吧。”许尔圆一听是给女子和小哥儿专门做的书包,立刻就更加来了兴趣,难怪瞧着似乎比自己背着的要更精巧一点点,提着似乎更轻便,但是实际上放在一处的时候没有太大的区别。也不知道发现的这些区别是不是自己的心理作用。

  许亦方闻言一头雾水,“都说了是给女子和小哥儿的,你瞧那纽扣上刻的图案,你拿去作甚?不是已经有一个了么?”金榜题名不好么?许亦方此刻十分担忧自己的儿子。

  许尔圆将纽扣书包抱在胸前,道:“给我带回去送给歆文妹妹,哄她高兴。”

  想起姐姐家的小女儿,许亦方这才点了下头说道:“这个倒是可以,不过你手上这个书包得先留下,等之后沈若他们摊开了你去给歆文挑个鹅黄色的,花样更好的。”

  “珍宝居”做出来的书包用的布匹花样不尽相同,做出来的书包自然也是不同花色的,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他要来的这两个书包颜色花样也不错,不过想起歆文喜欢鹅黄色,那这浅桃红的送她估计会有些缺憾,还是等沈若他们来了之后,买个鹅黄的那就是最好。

  “好,那这个我要了!歆文妹妹的之后再给她挑。”许尔圆假装听不见他爹的半句话,嘿嘿一笑。反正老爹说了不用送给歆文妹妹了,那自己就能拿了。反正他爹的东西就是他的,这会儿他一说完话就从善如流地背上了身。

  “爹,我出去逛逛!”许尔圆脚步飞快地往外跑了。

  许亦方:“……”

  掌柜的:“小东家还是咋呼性子,不过有伙计跟上去了,应当不会出什么事儿。”毕竟他一月也就那么一日能出去玩耍,小东家也是不容易,掌柜的暗暗心想。

  许亦方看着自家儿子背着那浅桃红的书包,只觉得辣眼睛,这颜色哪有男子会背的?怕不是出去要惹人笑话!

  他立刻挥手叫另一个闲着的伙计出去瞧,要是太倒霉立刻把许尔圆拉回来。儿子不要脸自己还是要的,他儿子浓眉大眼的,瞧着和那浅桃红的书包也不配啊!!

  浅桃红的颜色在阳光底下格外好看,不似大红般潋滟,就像女子胭脂中薄红的那一抹颜色。许尔圆他这一出门回头看他的人都多了好几层,也不乏有姑娘小哥儿在外头逛街的,瞧见那书包之后都有些心动。

  先前瞧那些读书郎背的都是些青的、灰的、黑的,这还是头一回瞧见有人背着个桃红色的书包在外头!这下无论男女老少只要路上遇见了,全都会盯着看上两眼。

  “小郎君,你这背上背的书包可是’珍宝居‘中买的?怎的还有这种色,瞧着怪好看的。”有带着孙女儿出来的老妇人在孙女的撺掇下上前去问。

  许尔圆脾气和许亦方像了个十成十,但遇上年老的还是知道尊重的,这回儿他微微低下头去听老妇人问话,随后回答道:“这是珍宝居的老板送给我爹的,说是专给姑娘和小哥儿做的,可我瞧着好看,便找我爹要了背了出来。”

  那孙女儿顿时捂住嘴惊讶了,倒是没听说做书包还能做出专给女子和小哥儿做的。“书包”这东西在镇上名气大,但大多都是男人们在疯抢,女人和小哥儿去了“珍宝居”那也是买些绣花发带、好看的挂件一类,却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样的书包能买!

  男人们去买书包的时候自然逮着深色、庄重些的颜色选,也有人选了白色青色这样的浅色,但男子很少会有去选类似鹅黄、桃红这般的颜色。以至于镇上能瞧见的书包颜色都是那几样。

  周围也有姑娘驻足竖着耳朵听呢,这下顿时对“珍宝居”的好感度蹭蹭蹭往上涨!没见过哪家店、摊子会专门给女子和小哥儿专做一样的,家里兄弟都买了书包,那自己也要!

  又过了一日,得益于刘大夫给配的药油效用好,沈丰和顾允身上的伤差不多好了。布艺小作坊收上来的商品数量也很可观,加起来足足有五百多件,大部分都是小的东西,但也是个很大的数字了。

  这一日沈若便打算继续去摆摊,沈丰和顾允陪同。

  结果三人驾着牛车到了“珍宝居”棚子前头,就碰见了不少等候着的客人。

  沈若:“今日确实起晚了,来得晚了些。没想到竟叫你们好等,实在抱歉。”沈若说完视线往顾允那飘了眼,都怪他俩太有话聊,在古时候没有手机玩的时候沈若竟然都熬上夜了!

  顾允接收到,冲他勾唇浅笑。

  惯常面无表情的人突然对你笑了,那杀伤力极其大,沈若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快速地跳动了两下,轻咳一声不去看他。

  “老板,你们可是两日没开了?我每日都来瞧,实在是想买书包得紧,到时候叫我先挑呗?”有人喊道。

  沈若笑了:“先前家中有些事耽搁了,今儿带了不少新的花样过来,你们随便挑!”

  “那敢情好!赶快开张吧。”有人等不及就要催了,但脸上是笑着的,倒是不讨厌。

  沈丰和顾允立刻去打开油布帘子,沈若在牛车边递过去,他们来摆放。大家虽然着急想买,但也还是耐着性子等他们摆好了,这才开始挑选。

  读书人多的地方素质就普遍高一点,沈若想起上辈子说大学生返乡时候都是排着队井井有条的新闻,就觉得和现在很像。人都是会有从众心理的,见前头都排起队,大家也就自发的往后站。

  和最开始那两日疯抢的时候不同,现在有秩序多了。

  不过今日沈若发现还多了不少姑娘和小哥儿在队伍中,在大宇男女大防不算严,但也会顾忌一些。沈若便喊他们另起一队,由他来招呼。

  大家对这个长相漂亮的小哥儿老板更是心有好感,再瞧见里头摆着的书包,发现那颜色好看的都摆在外头,更是高兴。这些颜色书包前两日可没人买,但老板也未将它们收掉,只留下男人们喜欢的那些颜色,所以此人人品可见一斑。

  “老板,我想要那个浅桃红的书包。”走上前来的姑娘红着脸说道,她还是头一回瞧见像“珍宝居”老板这样标志的小哥儿,眼睛就定在他脸上了。

  清瘦高挑的小哥儿面上含笑,眼睛弯弯的,看着你的时候仿佛像是把你当成了朋友一样,让人如沐春风。

  “可以,你要挑挑吗?”

  书包很多,里头桃红色的不少,不是一匹布颜色会有细微的差别,还有些暗纹上面的不同。

  沈若见她一直看着自己,眼神中带了点询问的意味,冲她微微一笑。

  姑娘顿时呼吸一窒,立刻随手点了一只:“就、就要这个。”说完就把用麻绳串好的一贯钱递给了沈若,拿着书包就准备走。

  都说男人爱看美人,但实际上姑娘也爱看!小哥儿也爱看!

  沈丰和顾允那边招呼着男人们,倒是不太忙乱,大家目的性极强,也不会太过挑拣,一般看中哪个就直接拿了付钱走人,效率极高。

  所以顾允还有空隙能去瞧沈若,他吾日三省吾身,发现了自己最喜欢的三件事:做学问、爱沈若、爱家人。

  “珍宝居”生意好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样的若哥儿会发光。谁说哥儿就不能成就一番事业呢!

  沈若就可以!他身体力行地做给所有世人看!

  而这样渐渐要显露出耀眼光辉的明珠,是他的未来夫郎。

  顾允轻笑出声,引得周围瞧见的人怔愣一瞬。同为男子,也不得不承认这男人确实瞧着十分俊朗,身上自带读书郎的文气,看一眼就知道他很有学问。

  而且人家可是案首秀才!!

  再看看那小哥儿摊主,长相更是没的说,这两人站一块登对极了。而另一个男人也是浓眉大眼,瞧着自带一身正气的,有这三人在这里,这灰暗的棚子都显得亮堂几分。

  沈若说话说多了口渴,拿起一边竹筒喝水,水珠从红润嘴角滚落一路滑进脖颈,那竹筒随后便被另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接了过去,男人对嘴仰头便喝了一口。

  随后拿了怀中的帕子耐心地给小哥儿摊主擦脸上的水迹,帕子上翠竹小笋的刺绣一闪而过。

  “累了么?累了便换我来。”顾允低声询问。

  沈若看了眼排长队的姑娘小哥儿队伍,摇了摇头:“不累。”

  开玩笑,顾允是有多招人沈若是清楚的,十里八乡的姑娘和小哥儿喜欢他的不计其数,当然有的不仅仅是看中他的脸,最主要的是他还有秀才功名。

  这会儿暗戳戳看他的视线沈若都发现不少了。心中默默吃醋,但不想叫顾允发现。

  还有胆子大的小哥儿和顾允搭话,毕竟是做生意,人家问了关于商品的问题自然不好不回答。

  没等沈若继续说话,一只手便盖住了他的头顶,安抚性地轻拍了拍。

  “别逞强,”顾允知道沈若此刻极困,毕竟昨夜他们俩话匣子一打开聊到了午夜之后,今儿又起得早,这时候早就困得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他倒是能忍,但不想叫若哥儿强撑着,“我早先托人帮忙去’阑珊‘传话,估计待会儿小松会过来,我们去找个地方睡一觉,如何?”

  沈若算是知道了什么叫“偷得浮生半日闲”,等小松来了,就叫他在姑娘小哥儿这列招呼,他阿兄倒是越来越熟练,收钱收的心花怒放,一点儿也不想休息。

  沈若也就随他,未来自己不可能一直来顾着摊子,本就是打着等摊子客源稳定之后,交给阿兄来管。先前他也一口答应下来了的。

  顾允带着沈若去了当初他们在镇上住过一夜的客栈,这回就买了一个白日,用作补眠。

  沈若确实是困了,又招呼客人打起精神干了三个时辰多的活儿,这会儿是沾了枕头就能睡。

  顾允见他困,便学他哄崽崽的时候一样,轻轻拍着他半边肩膀。

  很快沈若便安心睡去了,顾允目光落在他光洁的额头上,滑过如鸦羽般纤长的睫毛,落在他脸颊颧骨上的那颗小痣上。这颗痣的颜色是嫩红色的,不由让他联想到若哥儿后腰处那颗隐秘的心形胎记——也是同样的颜色。

  只不过他还没有再亲眼瞧见一回。

  顾允缓缓靠近,在他颧骨上摩挲亲吻,低低说道:“……不想叫摊前那些男人看你。”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