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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完结】 第245章

时间:2023-11-11作者:迟睡类型:穿越重生

  小云吞发现阿爹阿父全都注视着自己, 大眼睛弯起来笑了,小手啪嗒啪嗒拍着。

  “这小家伙学的倒是快。”沈若无奈道。

  顾允“嗯”了声,有点好笑。

  “方才你要同我说什么?”他问。

  沈若就将自己今天收了个徒弟的事儿告诉了顾允。

  顾允说, “既然他有天赋,也有想要开厂子的念头,你收他确实不错。”

  沈若笑着点点头。

  “不过,”顾允话音一转,有些隐忧, “你与他相处的时间并不久,以往也没听过你们关系多好, 头一回有交集也就是他来做那折叠小马扎, 后面又在榕树底下卖藤编篮子叫你看见有过一番交流,这样的人同你不算相熟。”

  沈若明白顾允的意思,这样的人不算“熟人”只能称之为是有一点熟悉的“陌生人”, 哪怕同在沈家村生活, 但打个照面的关系确实不近,家中老一辈都没有多接触的。现在一下子从几乎陌生, 成了关系中比较亲近的师徒关系,这转变的着实有些太快太近了。

  甚至还没有了解的更多一点。

  “我怕他未来会辜负你的信任。”顾允定定地看着他,其他人的品行他未了解过, 但若哥儿既然愿意收徒自然是十分信任对方的, 那个人值不值得若哥儿信任还有待考量。

  他并不指责沈若突然收徒, 只想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给若哥儿提个醒。

  “顾允,我相信我看人的眼光, 与我熟悉的恶人不会变成好人, 自然与我不太熟悉的好人也不会变成恶人。他可靠与否, 至关重要的点便是他自己的品行与性格, 与我同他熟不熟悉没有太大关系。”对于秋哥儿说他好的人更多,他也没有听到不好的风评,沈若冲顾允安抚一笑,“我不是冲动,我自认看人的眼光也不差,同他说过几句话见过他的表情与真情流露,虽然时间不长,但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有没有做生意的天赋,我还是能瞧得出来的。”

  “他一开始想要我当老板,他来给我做工。要替我赚钱。我没答应,只问他想不想自己当老板开厂子。他说想,他有头脑也有勇气,我很看好他,于是便说可以教他,将心得经验都分享给他。这人实诚,一听我要教他立刻就烧水煮茶拜师,竟是早早就准备好了,我也有意带他,就答应下来了。”沈若同顾允絮絮说道,他自个儿也是头一回收徒弟没经验,但就是想着把自己会的生意经都教给对方,可以慢慢教,以后村里便要多出一个藤编厂子了。

  “好,若哥儿成人小师父了。”顾允嘴角带着点清浅的笑意,他知道若哥儿聪慧能干,有自己的想法与主张,既然他愿意信任秋哥儿,那么自己不再多说什么,未来就帮着看顾一下。要是那秋哥儿真是品行好没问题不会伤害到若哥儿的人那也罢,要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顾允会先出手,背信弃义的徒弟进牢狱也不冤枉,当然这是最坏的情况,顾允还是希望若哥儿的一腔信任不被辜负。

  他抬手当着小云吞的面儿揉了揉沈若的头发。

  沈若脸微红,“我比他大。”

  “也比你大。”沈若说的自然是心理年龄。

  顾允假装听不懂,直接道:“哪里大?”

  沈若不理他,抱着小云吞往床上坐,要不是知道顾允是个正人君子,对着自己忍耐那么长时间,他都要以为刚刚顾允在开黄腔。都怪曾经的大学室友,一群汉子无聊至极还要比大小,沈若从不参与他忙着画插画呢。

  顾允心情显然很好,在床边坐下,小云吞“咿咿呀呀”地说些人听不懂的话,顾允伸手去逗他。

  沈若突然开口:“你方才是要说什么?”

  顾允的手顿了下,将今日发生的事情同沈若讲了。

  这事儿沈若已经从二狗口中听到过一回,但是小孩子的视角自然和大人不同,还有许多细节没有说。顾允便细细地跟沈若讲,叫他笑得乐不可支。

  “那老先生可有说什么?”沈若听着听着便靠在了顾允肩头,偏过脸去问。

  顾允眼神一定,沉沉地看向他:“说了。”

  “说了什么?我好着急,你别叫我挤牙膏。”沈若很想知道说那样的话的老先生,是不是经过这事儿之后还看不起《九九乘法表》,一着急就挽住了顾允的手臂,收紧了。

  顾允默默记下沈若嘴里蹦出来的新词儿,回道:“他说心服口服。”

  沈若“哈哈”一笑,眉飞色舞,“我可还记着呢,谭老先生那日还说我带坏你,说《九九乘法表》是偷懒之法,殊不知就是要找出偷懒的法子才能叫人将所有的知识运用方法变得更加简便,更容易记忆!诺诺,你觉着我说的对不?”

  他半边身子都贴了过来,顾允另一手立刻接住,将人抱在怀中。

  “对。”他说。

  “还有你先前写给我的那本书,老先生也看了。”顾允看着沈若,说道。

  “那他还要比试么?”沈若仰头看他,问道。

  顾允摇摇头,脸上难得露出了复杂难明的表情。

  “他将书借走了,说要仔细看看。那是你送我的……”顾允双臂收紧了。

  沈若没想到谭老先生竟然如此能屈能伸,输了比试之后竟然还厚着脸皮借书,不过沈若倒是觉得挺正常,谭老先生能同顾允成为忘年之交,自然是有些脾气性子相似,他送给顾允的时候,顾允那么高兴,谭老先生想看沈若觉得一点儿也不稀奇。

  就是顾允刚刚说的这话……

  沈若掀起眼皮看他,嘴角抿起:“诺诺,你啥时候变得这么小气了?”他故意揶揄道。

  明明顾允写给自己的书也舍不得拿出来给别人碰,但顾允这样子叫他有些稀奇,竟然这般宝贝啊。

  沈若心里头实则是乐开了花。

  本以为顾允会反驳,结果他直接应了声,又重复一遍:“因为那是你送我的。”

  沈若心里像是有气泡升腾起来,甜滋滋的。

  因为是他送的,所以很珍惜很宝贝,连忘年交老先生借走了,回来还要撒撒娇表达自己其实心里有点不乐意。

  这举动,这心思……

  好可爱!

  沈若抿嘴又想笑,仰起脸就往他下巴上亲。

  顾允被他突如其来的亲吻弄得耳热,人就在自己怀里,只需要轻轻地一推一按就能将人压在床上,叫他知道自己的厉害。

  可他舍不得对他那么凶,只好压抑着自己内心的野兽。

  更何况小云吞还在边上抬头瞧着,顾允严重怀疑这小家伙努力练习抬头是不是想要看清他俩的举动,要不然这家伙也不会学着跟若哥儿一样,只要是能够到,便仰头过来献吻。

  肯定是跟若哥儿学的,包括自己情不自禁的时候,也会同若哥儿一样,凑过去就亲一下。

  这举动在书中说的是“滥情轻佻”之举,不是君子所为,可若哥儿说,这个举动在他们那儿是用来表达亲昵的,所以他也就从善如流。

  亲昵一番,就到了吃夜饭的时候。小云吞也跟着上桌,李善桃给他喂牛乳,加了一点糖,喝起来有一点甜味。

  崽崽一边喝着一边砸吧嘴跟品味一样,那脸上还有点满足的小表情,把家人都给逗乐了。

  沈大山道:“多给小云吞喝点儿,长得越壮实越好,以后可不能叫别的小汉子欺负了去。”

  沈丰一边吃饭一边点头:“确实。”

  李善桃嗔怪道:“要那么壮实作甚,就现在这样挺好。小时候太胖容易长不高呢。”

  沈若赞同道:“还是给他控制**重,要是再这么喂下去还真要成了小胖墩了。”

  小云吞还小一点的时候一天得喂上个十几顿,每回都少少的,现在跟着家里人吃饭的时间点来喂,三餐之后再加上午睡前一餐和晚上睡觉前一餐,特别稳定的一日五餐,每回喂上个半碗牛乳。

  就这样也长得白白嫩嫩有点小肉乎,但还真不能再多喂了。虽说小崽子胖嘟嘟的更可爱,但是毕竟胖过头那就对身体不好了,就像李善桃说的,容易长不高呢。

  柳兰香在一边笑,“就这样好,瞧着就是有福气的孩子。”

  大家都喜欢小云吞,抢着喂,只不过都是宠爱但不溺爱的,虽然会那样说,但也不会小崽子还想喝就立刻去温奶。

  那肚子就那么点大,哪儿能一顿喝下去那么多。

  牛乳很多,二狗也跟着喝,这些日子个子也蹿了蹿,原本养出来的点肉因着身高抽条了点儿消瘦下去了。

  吃过饭,柳兰香就准备回家,但她乐得自家儿子能多在这儿待一会儿,便也没喊,打了声招呼就先走了。

  顾允非常自然地跟着进屋,怀里抱着喝饱的小云吞。

  “那雨衣成品你还没瞧过,昨儿个做好了我觉着还不错,就是不知道哪日能再下一场雨。”沈若说道。

  “得下半月了。”顾允将小云吞放回床上,这孩子喝完奶就有点犯困,张着嘴打哈欠,“不过只要叫人瞧见效果,应当会有不少人想买。”

  那雨衣可比打着油纸伞要轻便舒服得多,雨丝可不都是竖着,大多都是斜来斜去,打把油纸伞顶多就是护住上半身不会淋湿,下半身衣物肯定会被打湿。这两相对比起来,自然是雨衣更胜一筹。

  况且一把质量好些的油纸伞价格可不便宜,因为工序繁杂,使用的材料也多,价格贵。但若哥儿弄出来的雨衣价格却要比油纸伞便宜,只要好用那必然是好卖的。

  沈若也是这么认为的,原本刚做出来的样子不够好看,但是经过周兰的修改之后瞧着还可以了,要不是有那么个帽子,远远看过去都有些像穿着条连衣裙呢。

  他们待在一块儿的时候哪怕不说话氛围也格外舒心,一齐看着小云吞,偶尔挑起话头,另一人立刻就能接上,句句都有回应。

  “明儿个要操持杀猪宴,村长想叫我做一大锅卤味,之后村里人一齐分了。”沈若细细说着话,“得一大早去镇上一趟将大料都买上。”

  “一起去。”顾允道。

  沈若应了,除此之外还要买些写请帖的红纸,还有各种糕饼干果。这些李善桃和沈大山早已经开始准备了,但是沈若也想出点力,就主动将这点活儿给揽了。

  他还答应了村里的那群小孩儿要给他们做鸡蛋糕呢,还想做一个好多层的大蛋糕,到时候就摆在婚宴最中心。

  顾允虽然没说,但他同柳兰香自然也准备了不少东西,他家屋子本也拾掇的干净整洁,但因着要办喜事,又好好的修整了一番,打扫的越发细致。

  小云吞昏昏欲睡,突然外头有喊声,他就不困了。

  沈若也听着了,“这声儿,好像是干爹他们。”

  “走吧,咱们出去看看。”顾允当机立断起身,顺便将崽崽也抱起来,一同出去。

  沈大山李善桃他们也被这动静给吸引了,纷纷出来瞧。

  只见沈海和周浪风尘仆仆,但脸上都带着笑,身后车子上面已然空了。

  瞧见他们出来,看见沈若了,立刻下了车,走进来。

  院子门一关,大家一同进了大屋。

  沈海兴奋道:“若哥儿,成了!”

  “拉去隔壁镇上很好卖,那么多,几百样全都卖出去了!”周浪接口道。

  他们说干就干,天还没亮就带着一车东西往隔壁镇去了,想到过会好卖,却没想到这么好卖!

  他们将今日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来,脸上笑容止不住。

  “若哥儿的’珍宝居‘在柳溪镇也出了名儿了,大家一听咱们是沈家村来的,带着’珍宝居‘的东西就都来瞧来买了,咱们也直接说了卖的会比储水镇上的贵上两文,就是赚点大老远跑来的路费,大家也热情不减。”沈海从没做过这么容易的生意,脸都要笑烂。这可都是沾了若哥儿摊子的光。

  沈若也笑:“那确实不错,等你归家去同我干娘说一声,不用收着做了,叫婶子们能做多少做多少,反正不愁卖。”

  沈海哈哈大笑,叫周浪将木匣子卸下来往桌上放。

  “这里是今日的营收,若哥儿你拿着。”

  沉甸甸的,里头全都是铜钱。

  周浪在车上的时候就给串好了,瞧着这里起码有五十几贯,他们带出去卖的还都是小件,贵些的也就是书包了,要是大件能带那能赚的更多。

  沈大山和李善桃瞧见了已然不像以前那般惊讶,见过更多的钱了。这时候只觉着确实做生意赚钱,自家若哥儿真出息,想出来的东西都这么好卖,竟然到了隔壁镇也这么有销路啊。

  沈若看了一眼,他计算速度快,一瞧就知道他们俩肯定是多给了。

  “不是说好了算你们买我的?多下来的你们自己收着就是,怎么全给我了?”沈若好笑道。那岂不是白跑一趟。

  “咱们也就是跑一趟试试水,什么事儿都没操心过不好意思拿钱,这些钱若哥儿你收着,之后还得进布料呢。”沈海摸摸后脑说道。

  沈若摇摇头,将他们应得的分出来,其他的他自然收下,布艺作坊和“珍宝居”的运转自然缺少不了银钱,流水需要周转,同许家买布要用。

  但是剩下的那些就是差价,他们带去隔壁镇上卖那这些多余的自然就是他们的营收,哪怕是一家人也不能乱了账目。

  话本就不能这样说的。

  “这带出去售卖的活计可以做,我的布艺作坊当供货商,你们便是经销商,路途远自然要加价,这叫运费,积压了库存还会多一笔仓管费呢,这笔钱你们就好好收下。之后要是继续干,还要另外算。”沈若给大家解释一番他说的那些词。

  他们从自己这儿拿货带出去卖,赚的差价有多少就是他们自己的本事了,供货商向来是最赚的,要是以后还有别的人来合伙那也就省的沈若一直要找信任的人派出去了。

  周浪看了沈若一眼,说道:“若哥儿,我有个想法。”

  沈若抬眼看去,仔细聆听。

  他将自己想到的点子说出口,在心中埋了许久:“我想带着’珍宝居‘的东西去许多地方,打出名气来。以后咱们带去哪儿卖都好卖。”

  今日在柳溪镇已经尝到了名气的甜头。

  他这点子同沈若的想法不谋而合,沈若点头道:“可以试试,带着东西到处去售卖,可以画传单宣传,告诉其他地方的人咱们’珍宝居‘都卖些什么,还能吸引靠谱的人过来进货。要是能大范围铺货的话,布艺作坊自然而然就要迅速扩大规模,招揽更多的人来做活儿。”

  他现在有员工,有进布渠道,还有商品,完全可以迅速扩张生意。先前没有这么做是因为个人力量有限,他还带孩子哪里能到处去跑。

  但是周浪年轻,有闯劲儿,愿意做这件事那再好不过了!

  沈若一口便答应下来,顺便还提出了不少的建议。

  沈海也没想到自己儿子心中竟然有如此雄心壮志,跟自己年轻时候的想法一模一样,要不是有那股子拼劲儿,他也不可能远离沈家村出去当个走商,到处倒卖货物了。

  这完全就是正向的循环,沈家村里会做针线活的人多,之后直接外包出去给她们做就成,活计越多赚的也多大家想必都会十分乐意的。

  只不过想要铺货“珍宝居”的东西,未来合作的人自然要仔细审核。在前期,推广“珍宝居”商品的操作自然就是搞地推,直接带着商品去各个地方卖,强势入驻,叫那边的人立刻知道“珍宝居”,继而接受。

  再之后便是拉经销商,一个地区只有一个,垄断供货。沈若拿分成和人家来进货的钱,这样“珍宝居”就能极速扩张,在整个大宇开遍也就是时间问题了。

  还需得跟各地的官府打好关系,免得有人开盗版铺子或者摊子,败坏“珍宝居”的名声。

  要想的事情挺多,所有人集思广益在小小的泥瓦房里完成了一次关于“珍宝居”未来的会议。

  现在的“珍宝居”每日营收都有三两银子往上,如果开了第二个、第三个呢?那每日能赚到多少?

  接下来要去做的事儿,叫人热血沸腾。

  沈海和周浪离开了,沈家人心中也久久不能平静。

  原以为开一个小摊已经赚不少了,很满意,却没想到后续还能这么干,也就若哥儿敢想。也巧,沈海和周浪愿意做这个活计,他们可以成为第一波开始地推的人,扩张的速度沈若不想太快,每每到一个地方都需要多了解,珍惜“珍宝居”的羽毛,同官府打好关系自然也需要银钱,还要再想一个防伪标识。

  在储水镇上比较近有自家人盯着自然不会出错,镇上人知道“珍宝居”同官府有些关系,自然不敢乱来。

  但是到了别的地方那就不一样了,每个地方都有类似地头蛇一般的人物,这个就是一个难点。得一个一个攻克掉。

  沈海有经验,周浪有冲劲儿,他们俩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许多事儿不用沈若自个儿干,他是个把握方向的掌舵人,未来“珍宝居”的方向已经定好,接下来只需要时间。

  沈大山和李善桃自然是支持的,他们知道若哥儿是个有抱负的孩子,心里有成算,想做的事情可不止这些。

  周浪既然要做那件事,做纽扣的活计就得另寻他人。村里会雕刻的人自然在木工厂里,制作纽扣的手艺不难,沈木肯定是没有时间的,但他有三个徒弟。

  到时候可以问问谁愿意做,这就是另外的活计,沈若给开工钱。

  要大批量制作,所有需要的纽扣不少,想要赚外快的话自然就可以来。

  像这样的活计自然都紧着沈家村里人来,要是以后村里人都有了活计没有空闲着的,那就可以招其他地方的人来做活儿了。

  只要有能力,自然都欢迎。

  夜里大家怀揣着对未来美好的愿景回屋,梦中都是沈家村的以后,脸上带笑。

  翌日,沈若早起搭车去镇上买大料,顾允陪同。沈丰将人送到街上之后就带着二狗去学院,之后还要回储水街摆摊。

  他们逛了不少地方,等东西都买的差不多了,直接从镇上找了个车夫驾车带他们回村。

  那车夫认得他们俩,一路上一直兴奋地同他们说话。

  后又讨了顾允的字,就写在他板车的面儿上,写了个“一路平安”。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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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宠幸万贵妃呀~一定要来哦ovo爱你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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