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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完结】 第266章

时间:2023-11-11作者:迟睡类型:穿越重生

  沈若立刻抬手按在水哥儿的手背上, 唤回他的神志。

  主要是小松的出现太突兀,叫他没有心理准备,所以才会被吓着。

  而自家阿兄, 他本就知道要接触,自然给自己做好了许多心理准备。

  不过这样也好,沈若看着水哥儿渐渐缓过来了,便松了口气。

  毕竟要进行脱敏,总不能每一次都要提前做心理准备吧?更多的时候那些突然出现的人, 都会出现在他自己毫无防备的时候,所以必须得锻炼一下, 突然出现瞧见了也不能害怕。这样吓一吓也挺好。

  沈若给他倒了杯糖水, 叫他喝,能舒缓一下情绪。

  “没晚,我们今日来的早了点。”沈若笑着对小松说道, 又问他吃过早饭没有, 要是没吃车上还有。

  小松嘿嘿一笑,也没客气, 拿了个馒头吃着。要是搁在以前他肯定是不好意思拿的,现在他是东家的下属,这就是东家给的赏赐。他高兴还来不及!

  沈水看向沈若, 一口接着一口地喝着糖水。

  好像看着他心里便有了勇气。

  “小松, 这几日摊子上你们先三个一起招呼客人。”沈若安排道。

  现在的生意趋于稳定, 小松一个人其实也行,不过很快“拉链书包”就要问世, 摊子上的生意一旦好起来小松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 自己阿兄还不能离开, 沈水现在是过来熟悉的, 还不知道几日才能熟练,所以就先按照原本的来,不过就是比之前多了一个人罢了。

  “好嘞。”小松笑着应了,冲沈水打了声招呼。

  沈水动作一滞,僵硬地回了一句。

  “小松是’珍宝居‘的老员工了,为人很是和善。你之后要是有不清楚的可以问问他。”沈若介绍道。

  沈水点点头。

  “当然也可以问我阿兄,多接触接触就好了,别怕。”沈若拍拍他肩膀,安抚道。

  “谢谢若哥儿,我不怕,就是、就是控制不住。”沈水现在恢复了正常,手里端着的糖水都还是热乎的,想来肯定是从家里灌的时候烫热,到了镇上正好到了适口的温度。这点温度从手心里暖到了全身。他忍不住心想,还好有若哥儿陪在他身边。

  “嗯,没事,这才刚开始呢你不要有心理压力。”沈若道。

  沈水:“好。”

  小松不是个多嘴的人,也不爱探听八卦,只是方才自己突然出声好像将这个小哥儿给吓着了,这人似乎还是沈若的朋友,他心里就有点愧疚。

  等他吃过早食,帮着拾掇好了摊子,就立刻走到沈若身边去。

  沈若没有阻止小松走近,沈水看见了,眼睛瞪得溜圆,差点儿没直接站起来。

  小松没好意思直接对上人小哥儿的视线,抬手摸着后脑说道:“方才对不住啊,我突然出声吓着你了,你没事吧?”

  沈水鼻尖冒汗,看着他的距离只同自己相隔两尺,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沈若瞧着他就像是浑身炸了毛的狸奴,正想叫小松稍微站远一点,就听到沈水颤着声音道:“我、我没事。”

  小松笑着道:“那就好,往后一起共事,你喊我小松就成。”

  “嗯。”沈水艰难地应了声。

  沈若道:“小松,之后我打算将这摊子交给你来打理,生意平稳的时候你一个人看摊子,这你可以么?”

  小松被这消息给整晕了,立刻看向他:“东家,我、交给我打理真的能行么?我一个人看摊子是可以,只是,这摊子……”

  “不要有顾虑,空的时候你一人看便是,要是忙起来了水哥儿也会来帮忙。就是水哥儿刚来,你得带带他,教一教他。”沈若笑着说道。

  小松顾忌什么沈若完全能明白,无非是没有挑过大梁一时间可能会不适应身份的转变,还有这摊子,他觉着交给自己的阿兄才靠谱,他自己毕竟是一个外人。

  但是沈若既然用他,自然对他抱有信任。

  “好,多谢东家抬举,我一定好好干。”小松立刻应下,原本他在这儿就顶多算是个帮工,结果现在竟然成了摊主,东家这是要锻炼自己呢!

  沈若点头,正巧这会儿有客人来了,便让小松去招待。

  “水哥儿,你也过去,今日你要是想尝试招呼客人也可以试试,要是觉着不行那就多听、多看、多想。”

  沈水点点头,攥着拳头过去了。

  棚子里还算宽敞,站两个员工根本不挤,沈若看着沈水走进去,站在角落里看着。

  小松本就是个开朗的人,也不介意水哥儿不怎么说话,径自打开话匣子教他这些东西的价格,还有如何招待客人的话术还有方式方法。

  说的很详细,几乎是手把手教学了。

  但是他本来是做奴才的,再如何傻白甜那也是会察言观色的,这水哥儿瞧着有点怕生人,但是能看得出来他自个儿想要努力克服的。

  今日生意同往常差不多,有小松一个人在就足够,水哥儿不帮忙都成。沈丰也就躲了个懒,记着自家媳妇说的那些要买的家伙什,准备在街上转悠转悠一趟买齐了。

  沈若因着答应过要陪着沈水,便没跟着去。

  水哥儿经常性地扭头看过来,看看沈若他还在不在,好像只要他在,自己就有了主心骨一样。

  这一上午来了大约有十几个客人,都是买了一堆东西走的,还跟“珍宝居”定了大件,拿了凭证之后等着之后做好了再来拿。里头大多数都是男客人,沈若就瞧着水哥儿在一边看着,慢慢地能往前走了点,后来还招呼了一个客人。

  虽然能听得出来他还是紧张,甚至有点颤,但是好歹又迈出了一步。

  招呼完之后他又扭头看沈若。

  沈若直接给他举了一个大大的拇指,鼓励他。

  这水哥儿学习摊子上各个商品的价格比自己想象中快,而且脱敏的训练似乎也很有成效,有了头一个之后,后面的就更顺利了。

  小松也算是发现了一些事儿,因为水哥儿总是看向沈若那边的举动实在是太明显了,还有同那些男客人出现时候以及女客出现时截然不同的状态,他也能窥得一丝。

  这水哥儿怕生有些严重,而且只怕汉子,特别是那种又高又壮的。就是自己之前都把人吓了一跳,小松便将自己同他说话的嗓音给放柔了许多,又轻又缓,连同他家里人说话都没有这般柔软过。

  水哥儿肉眼可见地在自己不远处瞧着都没有那般僵硬了。

  沈丰背着一个鼓囊囊的书包回来,“若哥儿,你还有啥要买的不?我是将你阿嫂说的那些都买齐了,鱼线我也买了几捆,应该够用一段时间了。”

  “没啥了,前几天我同顾允上街买过一回,现在好像确实没有什么缺的。”沈若好笑道,主要是家里缺了啥或是不缺啥,他那徒弟都会送来各种东西,再说那些油盐酱醋茶的上回已经买回去添满了,好像还真想不到啥要买的了。

  沈丰点了点头,“总归缺了啥回家拿就是了,你这一嫁出去,感觉家里都冷清不少。”

  沈若失笑:“我这不还在村里呢么,而且想了我喊我一声我就回去,不讲究那么多。”

  以前还讲究什么“嫁出去的女儿、哥儿就是泼出去的水”,一年到头也就过年时候能回一趟娘家的,要是已婚的女人和哥儿赖在娘家,或是总回娘家,就会被说闲话,要么说被夫家不喜,要不就说人从夫家扒拉不少东西补贴娘家,总之都不太好听。

  但是沈若根本不在意别人如何说,要真有人要多嘴,只要不要舞到自己面前来就行。不过沈家村里大多数人都怀着一颗感恩之心,其实自己哪怕住回沈家,那也是没人会去多嘴的。

  沈丰一双牛眼睛眯起来笑:“那过几日霜降,你回来住两天,娘说打算做点鸭蛋馃吃。”

  “成啊,到时候让我夫君和婆母都来,咱们一大家子人住一块儿。”沈若笑着说。

  沈丰“啊”了声,“你婆母她会同意么?”

  “会的吧,总得先适应适应,毕竟往后青砖瓦房盖好了,也是要将她接过来的。”沈若都打算好了,一家人自然都是要住在一块儿的,村东和村西虽然不算远,但是一路走过去也要半炷香时间,还是住在一起比较舒服,还方便热闹。

  “好。”沈丰笑着应了。

  他俩说完话,便看向“珍宝居”的棚子,他们坐的位置不远,小松和水哥儿还有客人们说话都能听的一清二楚的。

  沈丰听着不由掏了掏耳朵,皱眉:“若哥儿,这小松的声儿怎么扭捏成这样了?嗓子伤着了?”

  沈若“噗”一声,实在是没忍住。

  这一笑功德都要没了,小松是在做好人好事呢,让水哥儿不那么紧张。

  他们能听见那边的声儿,那边自然也能听见沈丰的发问。

  小松差点儿嗓音劈叉,猛烈地咳嗽起来。

  “小松哥,你没事吧?”水哥儿见他呛咳顿时就着急起来,立刻找到了装着水的竹筒,递过去给他喝。

  “谢、咳咳咳、谢谢。”小松立刻伸手接过咕嘟咕嘟喝下肚,这才好些。

  水哥儿现在站得离小松特别近,一尺不到,但他因为着急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沈若看着这一幕,觉得这脱敏训练今日份的已经差不多,之后要彻底恢复,那就得看来日方长了。毕竟,没有人的心理疾病可以一天就恢复好的,今日沈水已经比起之前有了更大的进步,沈若很欣慰。

  沈丰道:“若哥儿,先前我都忘了问,之后摊子不用我来,那我还能做些啥?”

  “阿兄,你能做的事儿可多了,摊子上不用你是因为不想屈才。”沈若笑着说道,顺带着拍了个小马屁。

  沈丰顿时昂首挺胸,哈哈两声:“是吧,你阿兄我是挺厉害的。你瞧瞧,你阿嫂吩咐的事儿我可都做了,要买的也都买齐了一样不落。再看这摊子,我先前管的多好,哈哈哈。像这样的摊子,再来两个我都能管得住。”

  “给点阳光就灿烂,说的就是阿兄你了。”沈若眯起眼睛道。

  沈丰完全听不出阴阳怪气,满脑子都是他的弟弟夸他阳光灿烂呢!

  “在镇上一个就够了,再来两个作甚?自己跟自己竞争吗?”沈若无奈道,自家阿兄的智慧总是一会儿在一会儿不在的,但是做事情是真靠谱,就是不太谦虚。

  “也是,不过我觉着以后’珍宝居‘的规模可以扩大些。”沈丰道。

  沈若点头,“这个自然可以,不过不着急。现在摊子的租期还没到,等之后快到了再商量不迟。”

  “阿兄,我想叫你同干爹一起往其他镇上闯闯。干爹在柳溪镇还要再去上个三五次,等回来之后就要去更远一些的镇子了。”沈若看着他,说道。

  “好啊,我长这么大还没出过储水镇呢。”沈丰摸着后脑勺笑道:“其实浪哥出去走商我还羡慕来着,大男人哪里有一直窝在一个地方的啊,我也想出去闯闯。”

  这就是一拍即合了,沈若道:“可盘溪镇距离咱们沈家村三十多里路,去了可能就不能每日回来,阿嫂那边……”

  这件事沈若还没有同家里人说,只是想着先问一问阿兄的想法,一来这摊子确实不能再让阿兄成长了,二来除了同干爹一起去走商,其实沈若也能给他安排点别的,也能锻炼人。总归就是看他怎么想的。

  再加上沈若自己觉着同干爹出去历练其实能让自家阿兄更快地成长,能力变强,所以便先将这件事说给他听。

  到了外头之后才会增长见识,遇见各种不一样的人,学一学同这些人该如何对话,如何跟他们做买卖。这些全都是学问。

  干爹走商锻炼出来的那些技巧,沈丰只要跟着他就能受益匪浅。

  “你阿嫂那边不用担心,不瞒你说,你阿嫂先前就说我一直看摊子不算个事儿,虽然稳定,但是更像是在混日子。”沈丰不好意思地说着,这活计是若哥儿给的,一开始他只是帮忙看,后面就成了摊子管事的了,实际上要做的事儿还真不多。这样的活比起以前的那可是一个天一个地。

  “那你怎么先前不同我说一声?”沈若抬眸看他。

  沈丰以为自己这么说沈若生气了,立刻道:“先前啊,不好意思说。而且’珍宝居‘不能出错,我既然管着就得管好,哪儿能想东想西,你还给我开那么高的工钱,我要是还说些有的没的,多不好……想想都觉着过分。若哥儿啊,我也不是说这份活计不好,就是帮若哥儿你的忙我也是十分愿意的,原本我都不想要工钱。我可是你亲阿兄。”

  这活计是很好的活儿,结果他和柳杉说的这话就像是干了一段时间之后有点嫌弃似的,觉得太安逸。但其实,并不会嫌弃啊!沈丰第一次怨恨自己嘴笨,说不好话,想说点什么一下子又说不上来了,还卡壳。

  沈若听明白了,这活计本就没有太多的挑战性,实际上换谁来都行。所以能力强的人自然不能一直在这儿做,沈若自个儿也不乐意,能力锻炼出来一些便能去做更难一点的活计,这里就交给其他人来锻炼。

  就是小松,等他完全熟练之后带出了新人,沈若也要将他带去更有挑战性的岗位上的。

  要是先前阿兄来同自己说了,那他肯定早早就给换,哪儿还要拖到现在啊!沈若无奈道:“以后有什么想法就来同我说,人总是会有挑战欲,这个活儿对你来说太简单了,本就该换了啊!”

  “啊?”沈丰懵了,若哥儿没生气?

  沈若不仅没生气,反而还很开心:“安安稳稳其实没啥不好,但是人一旦选择安逸下来,那就赚不了大钱。看摊子就是如此。阿兄你有想法这很好,最怕的就是你没有想法,’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是想要勇敢攀登,还是顺流而下,决定好了之后往往就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未来。”

  “我很高兴,阿兄你选择前者。”沈若凝望着他,他的阿兄心里自然也是有抱负的,只是曾经一直被压抑着,所以他才会羡慕毅然决然离开家门出去走商的周浪。

  沈丰听懂了,他高兴起来:“那我们今儿回去就去找干爹,我主动去同他说,让他带带我。”

  “嗯嗯,总归还有好些天,之后摊子上要推出新东西恐怕会很忙……”

  沈若话还没说完,沈丰立刻道:“摊子我也能顾着!毕竟我管了那么长时间都有感情了,以后只要是这边忙,那我正好同干爹回来了,我就过来帮忙。”

  “好,那就辛苦阿兄了。”沈若笑眼弯弯,他的阿兄就是这般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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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么过了几日,“拉链书包”已经筹备的差不多了,就等着下一日拉到镇上来售卖。为什么推迟了一天,是因为想要造势。

  沈海先将东西带上五个往柳溪镇去宣传,刚出现的东西自然会被受追捧,在加上一句现在储水镇上都还没有,他拿到的可是第一手货源,这一下就会让大家知道他不仅仅是个走商,还是个颇有门路的走商。

  要是有想要加盟的人知道这事儿,必然会想要同他搭上关系,这样没准自己也能拿到第一手货源。第一手那可是紧俏货,也是最好卖的!

  等沈海夜里回来,带回了消息,柳溪镇上有不少人同他打听加盟的事儿了,因着这五个“拉链书包”他一拿出来演示过后,立刻就遭到了疯抢。因着数量少,那些个买到的都被人围住想要瞧一瞧那新款的书包是如何用的,再一看就更想要了。

  就这举动立刻就吸引了不少镇上的有钱人的视线,还有那些员外郎,几乎刚到,车上的那些商品全都给抢光了,那些人没买着“拉链书包”只好买点别的,还有个有钱的老爷直接包圆了。

  “原本啊,我该是卖完东西就回来,没想到这造势是真有用,我接到了不少人的邀约,这一下午啊我都在到处跑,吃香喝辣,整一个酒足饭饱哈哈。”沈海边说着边揉了揉肚子,是真的撑了,连夜饭都吃不下。

  “那些人当中可有靠谱的?”沈若问道。

  “有倒是有一个,只是他并不是大富大贵之人,不过说起话来很真诚,想要安安稳稳的做这门生意。”沈海说道。

  沈海现在就是“珍宝居”的“代言人”,字面意思上的,代替沈若发言的人。那些想要加盟的人都会先由他来筛一遍,并且也提前说了只会选择一个加盟者,不仅仅对方要提供加盟费,并且开“珍宝居”也是有条件的,首先就是卖价增幅有限制。

  各个地方的物资水平不一样,财力大小也不尽相同。“珍宝居”主打的就是平价实惠,能让镇上人乃至村里人都能买得起,所以价格就不能定的太贵。价格参考储水镇上的就成。

  沈若听沈海将那个人说过的话仔仔细细地重复一遍。

  “听着确实像是个靠谱的,那就等他筹到银两再来寻我吧。”沈若觉得这人比先前那个员外可要靠谱得多,人家说话也有条理,就是奔着加盟“珍宝居”来的,还说曾经在储水镇上买过,就很喜欢,也想要做一门营生不知道做什么,正好听见了沈海的话,顿时就打定了主意。

  甚至还说了他曾经也摆过摊子的经验,不是啥也不懂贸贸然想要开摊子的愣头青。这些要求竟然都跟沈若想要找的加盟者最好的条件都对上了。

  虽然会叫人去手把手教学,但也不能是个没有一点开摊子经验或者天赋的人,要是那人平日里就是不敢开口说话的,要练习那也要许久,不是所有人都有摆摊做生意的勇气的。

  “好,总归就是这三天内,他说他会尽快过来一趟。”沈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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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柳兰香同柳杉一起绣“松鹤延年”的大抱枕,小云吞便也被抱了过来,李善桃可稀罕了,一直抱着不撒手。

  沈若从干爹干娘家回来的时候,大屋里头还能传出他娘逗弄小云吞的笑声。

  他心肠软和,嘴角带着笑意走进去。

  一打眼便瞧见那些自己亲眼见着破壳的小鸡仔们都已经长了一层黄色的短绒毛,叽叽喳喳从垫了小软垫的汤婆子里头跳出来。

  一个个黄色团子落在床榻上,蹦跶来蹦跶去的。

  而自家崽儿正平躺在床上,一手抓着一只小鸡仔,张开嘴笑着。

  沈若立刻冲上前去握住他的手,生怕崽崽把手里抓着的小鸡仔往嘴里塞。

  李善桃瞧他这样,没忍住笑道:“你瞧他,还知道不能伤着小鸡仔,就轻轻握着呢。”

  沈若感受了一下手心里小手的力度,“还真是。”

  这些小鸡仔从汤婆子里跑出来之后不乱扑腾,全都叽叽喳喳地围在小云吞身边,感觉自家崽被众星拱月一般。

  还有一只黄绒绒的鸡仔直接跑到了小云吞头顶,直接将两条细细的小腿缩了起来。

  这画面着实可爱极了。

  粉雕玉琢的小孩儿身边围绕着一群黄色的小鸡仔,三五成团,显得毛茸茸的。

  这点大的小鸡仔是最好看的时候,等小鸡仔长大了就不可爱了。

  沈若眼角不自觉地流露出笑意,眉眼弯弯。

  “娘,我想把这画面给画下来,你觉得如何?”

  李善桃:“那当然好了,咱们小云吞啊瞧着就跟小福娃一样哈哈。”

  沈若笑着点头,将这小孩儿小鸡相依的画面入了画,随后还要提上字。

  提什么好呢?

  他想了想,有了主意,没忍住喷笑,提笔写道:“小鸡小鸡真可爱,长大以后生鸡蛋。黄黄绒绒小小团,大小孩子都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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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二狗考核学院时候写的小诗,借用前两句~

  回到家之后的二狗(星星眼):哇!二狗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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