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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完结】 第269章

时间:2023-11-11作者:迟睡类型:穿越重生

  傍晚, 小松驾马车带着他们一同回了沈家村。

  一路上沈若已经同他们说了租下院子还有未来要将“珍宝居”搬过去的事情。

  小松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倒是暂时不用住小院里来,屋子提前给他留一间就成, “珍宝居”要搬过来,他往后总是会有要住的时候。

  摊子收摊的时间左不过就是傍晚十分,夜里很少有人摆摊了,除非是节日里、庙会之类的庆典,晚上才会有许多摊子。

  要是将“珍宝居”搬来了这边, 有个小商铺了,那么开张的时间和打烊的时间都能往后挪, 除去医馆、客栈、酒楼这类十二个时辰都营业的地方, 其他的商铺那都是四到六个时辰。

  从沈家村到镇上路程都要一个时辰,每日天还没亮就得出发,有了这院子之后, 街边就是铺子, 后头就是屋子,这样倒是能让大家都能多睡会儿了。

  至于水哥儿, 他这段时间每日要帮着忙活“珍宝居”的事儿,一时半会儿这生意都是红火的,所以沈若便要求他住下来。

  水哥儿自己还做不了主, 得问他娘。

  这也正常, 毕竟一个未婚哥儿独自住在镇上院子里也不大安全, 沈若早就想过这一点,便决定将水哥儿他娘也一同带过去。

  马车在沈水家门前停下。

  自从沈丰没有再去“珍宝居”之后, 这些日子都是小松来拉货, 顺带着每日早晨搭上水哥儿, 一同往镇上去, 回来之后又要把人送回家。

  他们俩一个在车厢里一个在外头驾车,根本不在同一个空间内,村里人瞧见了也不会说什么闲话,村民们听说水哥儿现在在帮着沈若在镇上看摊子,一个个都羡慕极了。

  也得亏是每日走得早,到家的点儿正好吃夜饭,倒是叫人找不上好的时间上门来问。

  吴梅子已然下了工,做好了饭食等着自家哥儿归家,听到马车的动静之后她立刻就跑了出来,在门口探头看。

  小松这些日子每日都送水哥儿回来,叫水哥儿他娘看了个面熟。

  吴梅子冲他招招手:“小松,我做了不少菜,你待会儿也留下一起吃吧。”

  小松跳下马车,有些不好意思道:“吴婶子,我就不在你家吃了吧。”

  “这有啥好客气的,还没谢你照顾我家水哥儿呢。”吴梅子热情道。

  车厢帘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按住,吴梅子愣了下,这瞧着可不是自家哥儿的手。

  再仔细一瞧,出来的竟是顾允,只见他提衣摆旋身下车,转头伸过手去,让另一只手按在了他的手心。

  吴梅子这才意识到,若哥儿和顾秀才竟然也来了,她顿时有些激动,双手快速地在身前的围裙上面擦来擦去。

  水哥儿是最后一个出来的,他瞧见吴梅子,喊道:“阿娘,我回来了。”

  “哎,快来,你们都来。一起吃顿夜饭吧。”吴梅子走上前就拉住自家哥儿的手,还想去拉沈若的,但是迟疑了一瞬,她刚炒过菜的手上虽然洗过,也还是有些脏的。

  沈若注意到了,十分自然地握住了吴梅子的手,笑意盈盈道:“吴婶儿,我们今日过来是有事儿要拜托你和水哥儿的。”

  吴梅子有些怔愣,若哥儿他怎么这么随和,叫她心里不由地更添了几分亲昵,“好,先吃过饭再说,只要我和水哥儿能做的,若哥儿你就尽管吩咐吧。”

  她说完又转头去招呼顾允和小松,喊他们一起进门来吃饭。

  顾允:“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小松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这些日子,我都不知道蹭了您家几顿了。”

  “那有啥,不就是多添双筷子的事儿。”吴梅子笑着说,带着沈水和沈若往里走。

  沈水的家大体还是原本的模样,但是增加了许多小细节,沈若一路走进来能瞧见门帘上绣着精巧的花朵,星星点点的排布着,还有花鸟鱼虫散落在桌布上、凳面上,还有各种布做的小东西上面都有水哥儿绣的小图样。

  沈水察觉到沈若的视线一直在自己绣的那些东西上面流连,臊的满脸通红,十分不好意思。

  沈若注意到了,温声调侃道:“怎么了?排好了绣出来弄得这么好看,还怕被人瞧啊?”

  沈水恨不得把脸埋到地缝里去,“都是我随便弄的,这些、这些花样都是若哥儿你画的,我、我就是……”

  沈若道:“喜欢漂亮的东西又不丢人,你绣的好,就得显摆出去叫人看啊。要不然别人怎么知道你做这事儿厉害呢。”

  吴梅子也道:“是啊,瞧瞧绣出来多好看啊。有了这些东西啊,感觉咱们家里都没那么破旧了呢。”

  沈若倒是能清楚的知道沈水为什么会感觉到羞耻,不外乎就是觉得自己在“班门弄斧”,“关公面前耍大刀”。所以才会觉得丢人和不好意思,但实际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啊。也没谁是生来就会画图样的。

  吴梅子立刻去厨屋里将灶台上温着的饭菜端过来,水哥儿也没闲着过去帮忙了,他们作为客人是怎么都不被允许去搭把手的。

  沈水家里的四方桌同自己家里的差不多,还要更小一点,应该是想着反正就他们娘儿俩,所以特意给做小了,显得屋子能大些。

  沈若在长凳上坐下,顾允自然是挨在自己坐的,倒不是他们俩故意靠得近,实在是这桌子小了,那凳子也跟着同比例缩小了。

  一陶碗肥瘦参半的炖肉,一盘炒青菜并一碟子生花生米,还有一碗小菜,是腌萝卜丁和酸豆角。

  这便是村里已经算不错的饭食了。现在家家户户虽说都赚了不少钱,但是节俭已经刻在了骨子里,能有肉菜就已经比以前好了太多。

  吴梅子没想到沈若他们会来,说着就要去再炒两盘菜,沈若赶忙叫她别忙活了,“吴婶儿你快来坐下吃吧,我们厚着脸皮蹭顿饭还讲究那么多啊?”

  “哎哟,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就多炒两个菜怎么了。”吴梅子真是心里一阵阵复杂,要不是若哥儿,她家都还吃不上肉呢!

  沈若冲她笑笑,强势地叫人来坐下,让水哥儿也过来坐。

  水哥儿还沉浸在自己做的小玩意儿叫若哥儿看见了的不好意思当中,但是却没想到得到了沈若的夸赞,一时间他脸上神情复杂极了。

  沈若还瞧见木头柱子上面的长钉子上挂着不少香包一类的东西,里头一个竹笋形状的小香包,圆圆胖胖的,顿时心生喜爱,“水哥儿,这也是你做的吗?这个好可爱。”

  沈水脸更红了,“是我做的。我不会画若哥儿你画的那些图样,但是这模样的圆竹笋春日里虎头山竹林遍地都是,我、我就随手做了一个。”

  沈若一脸的“你果然很有天赋”,笑着说道:“只光凭看就能绣出来,这颜色配的也好,形状和长势也没出错,很好看也很精致。”

  “水哥儿,你要是不介意,我想买你做的这个香包可以么?”沈若问道。

  沈水“啊?”了一声,显然完全没有预料到。他起身将那竹笋香包拿下来,递给沈若:“若哥儿,这香包送你。其他的,你有喜欢的也可以拿。都是我练手随便做的,有的不是很精细,你别介意。”

  他红着脸十分不好意思,但是心里却有甜滋滋的感觉蔓延出来——他乱做的东西竟然被若哥儿赏识了!简直不敢相信!

  “都很好看,不过,我拿这一个就够了。”沈若笑着道。

  顾允看见那香包,完全能够理解为什么夫郎喜欢。原先他就把崽崽比作小笋,以前在帕子上的笋那都是细细长长的,而现在的崽崽肉嘟嘟了不少,这胖竹笋顿时就有了灵魂似的。

  他也是越看越喜欢。

  沈若谢过他,将香包挂在了腰间,“这圆竹笋确实好看,水哥儿你手艺真好。”

  沈水手指扣了扣衣摆,笑起来:“若哥儿你喜欢就好,每年我同阿娘春日里都会去山上挖笋的,明年出笋子了给你家也送一些。”

  “好呀。”沈若干脆应下了,乡亲们的感情就是从你送我东西,我回你东西这般越变越好的,也不是什么贵价的东西收了就收了,之后自家有了什么好吃的再送给他家,这样两家人的感情就会越来越好。

  一听自家哥儿这话吴梅子立刻道:“那圆竹笋新鲜的好吃,焯水之后切成条晒干之后拿去做炖菜味道也很好的,待会儿我给你们装些笋干带回去,每年我们都会晒许多呢。”

  沈若和顾允又谢过,村里几乎家家户户都会晒些菜干。

  冬日里能吃的东西少,所以很多人家都是从春日里就开始准备吃的东西了,三个季节时不时空闲的时候弄一点儿攒起来,这样冬日里就能舒舒服服的猫冬了。

  等吃过饭,沈若就同吴梅子说起正事来。

  “吴婶儿,现在水哥儿要帮着看摊子,每日来回奔波着也累,再加上现在’拉链‘生意火爆,镇上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每日从镇上运回来的时候我就怕出现什么意外,不太安全。我便想着让水哥儿住到镇上去,您也跟着去,正好还有活计需要你帮忙。”沈若开门见山道。

  吴梅子一口应下:“成,若哥儿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水哥儿在一边点点头,他自然是十分愿意的。

  “我已经在镇上租好了小院,明日就带你们一起过去放行李可好?今夜就收拾些床单被罩、换洗衣裳之类的东西就成,之后缺了什么我直接到镇上买现成的。”沈若说着。

  毕竟在那边也不一定长住,所以家里那些家用不需要搬过去,就是像鬃毛牙刷牙杯这类的东西,也是到了镇上置办新的最好,这样家里和暂居地各有一套,就不用每回来去都要带来带去麻烦。

  吴梅子道:“若哥儿,那我做吊篮的活儿……”

  “我待会儿会去找我干娘说一声就行,吊篮那边现在人手也够了,吴婶儿您就到镇上来帮我做上拉链的活计,还有之后院子里要开火恐怕也得您帮帮忙了。”沈若说着。那工钱自然不会比现在少的,相当于包吃包住,只不过就是换了个工作的地儿。

  “好。”吴梅子直接应下,虽然她不是布艺作坊里的人,不知道若哥儿口中的“拉链”是个什么东西,但是能跟自家孩子一起做事她还挺高兴的。

  沈水也很高兴,自从他娘去做折叠小马扎之后,见天就只能晚上见着人,后来又因着做的又快又好去做了吊篮,那更是忙起来。现在他们能一起上镇上去,在一起做活儿就能经常见着面了。

  当初那件事是水哥儿的一块心病,吴梅子眼见着自家哥儿越来越好了,现在瞧着同顾允和小松同桌吃饭都能十分正常,这可又是多亏了若哥儿。

  这又能做活儿挣钱,又能治病,这种好事竟然都叫他们得到了。

  吴梅子一腔感激之情无处宣泄,只好全都用在了笋干上,拿了个大麻袋给沈若装了老大一袋子。

  笋干虽说晒干之后重量轻了,但是体积大,中间哪怕有空隙那也是一麻袋的重量。

  沈若:“这也太多了,吴婶儿你这是把你家的笋干全给我了?”

  这哪儿能收啊,这可是人家留下来过冬吃的口粮,拿个四五斤不少,十斤都算多了!

  别人给是大方,自己收了那就是没数了啊。

  吴梅子摆摆手,笑着道:“这才哪儿到哪儿啊,村里人不爱吃圆竹笋的多,我和水哥儿啊三五天就去挖一回,而且圆竹笋个头大,咱家晒了许多许多。你就收下吧。”

  沈若瞪大眼睛看向沈水询问真相,得到了沈水的点头示意。

  “那我收下了。”沈若看着这一大麻袋的笋干,盘算起来各种笋干美食,笋干炖肉、笋干炖猪蹄、笋干鲜菇粥……

  只见吴梅子又背出来一袋子,送给了小松。

  小松站在风中凌乱,指了指自己,“我也有份啊?”

  吴梅子道:“嗯,收下吧,你先前说你父母在镇上住着,恐怕晒菜干都没地方,这些笋干你带去给他们分一分,自己也留一些。”

  小松感动极了:“谢谢吴婶儿。”

  吴梅子这些日子几乎是将小松家底都给打听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他的年纪同自家水哥儿正合适呢。人家虽然还是奴籍,但是已经在攒钱赎了,那以后不就是普通老百姓了?

  她这边同小松说着话,另一边沈若则拉住水哥儿的两只手,温声道:“水哥儿,你有天赋,做的那些东西都有些许的灵气,这是别人求也求不来的。你要是愿意,空闲时候便跟我一起画图样吧。”

  沈水被捧得熏熏然,他感觉自己好像在梦里一样,喃喃道:“若哥儿,可是我不会画画。”

  “你不会没关系,我可以教你。”教学就是要将自己脑海中浮现的画面用笔描绘出来,这一点其实看起来简单,实际操作却很难,因为没有经过锻炼的手根本就不听大脑的使唤。

  要是没有经过练习就能直接将脑海中浮现的画面画出来的,那真就是老天爷追着给喂饭了。但是大多数人都是有一点绘画的天赋,这就需要经常性的练习,只有这样熟练之后才能画出满意的画作来。

  沈若就是经常练习的那类人,有的小孩子透视从小就会,但他是到高中时期才学,原本就比别人落了一步,但是他够努力,除了学习的时间,其他大家玩乐的时间他都用来练习绘画了。那些画满素描、速写、色彩的纸张叠起来估计能有三米高。

  因为热爱,所以才能坚持。

  沈若从沈水家的那些小细节当中看出了他对那些图样的热爱,看起来不比自己少。

  沈水激动地无以复加,条件反射般地揉了揉耳朵。一副他是不是幻听了的样子。

  沈若失笑:“我说我可以教你,听清了吗?”

  “嗯!”沈水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看向他,激动地两只脚不由自主地在地上踏了踏。

  “那、那我可以喊你师父吗?”沈水迟疑了一瞬问道。

  这回轮到沈若愣了下,他竟然又忘了要跟人学手艺学东西,那都是要拜师的。因为他觉得自己会的这些东西其实不值一提,因为人家有天赋,他存了点培养的心思,就直接提了自己可以教。结果他先前才收了个秋哥儿,这会儿水哥儿也要?

  顾允在一边看见了沈若的表情,嘴角微微上扬。上一回秋哥儿拜师的时候他不在,后来才知道的,这一次他亲眼瞧见了。

  好久之前夫郎同自己说起过他上辈子的那个世界,那里的人学东西很快,不仅能在学校里面学习,在一个叫“网络”的东西里面也能学到知识,那里面包罗万象。他想要学什么,找一找,就能找到许多人分享的内容。那里的人对于“师父”的观念没有这里强,但是所有人都可以是自己的“师父”。

  可夫郎觉得习以为常的事情,放到现在那就是改变人一生的事情。

  一个人一生只能拜一个师父,可师父却不仅仅可以只有一个徒弟。

  沈若对上沈水期待的目光,实在是说不出拒绝的话,于是——

  “好,那你就当我的二徒弟吧。”沈若拍拍他的手,说道。

  沈水正要喊,就被沈若打断了,“我们既当朋友又当师徒,你还是像往常一般喊我就是了。”

  就是秋哥儿,他的大徒弟,也被他勒令喊自己名字,而不是喊“师父”。这个称呼听起来太显老了,而且叫别人听见了太高调。

  沈水激动地捂着嘴,点点头。

  沈若心底轻叹口气,他真的只是想发挥一下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将自己的会的东西传承下去并且发扬光大,但是他还真没起过收徒弟的心思,就是看人家有天赋,脑子聪明,就想着去点拨一下,把自己会的教给他们。

  顾允在一边看了许久了,夫郎还是牵着人家的手不放,虽说是个哥儿,但他心里也有点醋。

  同自家夫郎望向自己的视线对上,顾允便知道他心中有些哭笑不得了。他自然理解夫郎的那种洒脱,想教就教了,毕竟是他自己学到的是他自己的东西,教别人也就是顺便的事情。可是这些事情对于秋哥儿和水哥儿来说,却是受益终身的事。

  吴梅子也听着了,她顿时老泪纵横,她家水哥儿何德何能竟然能给若哥儿当徒弟啊。

  当初沈若救活了溺水的他,两人之间便有了牵扯,却没想到水哥儿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先是去了布艺作坊,又是慢慢将心里的病治好,现在又当上了若哥儿的徒弟。

  吴梅子抱着自家哥儿喜极而泣。

  “真好啊,真好。”

  “娘,”沈水回抱住她,“别哭呀,都是好事儿。”

  沈若看着这温馨的画面,没忍住将头靠在了顾允肩膀。

  顾允抬手虚揽住了夫郎的腰。

  小松瞧见了,他左右看看,径直过去靠在了白马身上,引得马儿四只蹄子踱来踱去躲他。

  等从沈水家里出来,他们这才一同去了周兰家,小松这段日子回来都是在这儿留宿的,顺便将婶子们交上来的商品装车。

  沈若同周兰碰面之后,便将自己租了个小院的事儿告诉了她,“给干爹干娘留了一间屋子,干爹同我阿兄跑的远了点,之后回来走夜路也不安全,也能在那小院住着。”

  周兰一边说着花那钱做什么,一边听他说有人看上“拉链”的事儿,这才觉出一身冷汗,“租得好,小松是个汉子倒是安全些,可水哥儿每日来来回回的确实不安全,还是住在镇上好。”

  沈若有点好笑,这八字还没一撇的事情,怎么她就好像已经将水哥儿看成了儿媳妇似的。

  沈若顺便将自己收了沈水当徒弟的事儿告诉了她。

  周兰一拍手道:“这样好啊,那以后要是真能成岂不是亲上加亲?”

  “干娘,今日将你家剩下的那些库存全部装上,以后就不是小松过来拉货了。”沈若今日坐沈汉三的牛车上镇上的时候就已经同他谈好了。

  “以后沈汉三每两日会过来拉一次库存,从镇上回村的时候会顺带将材料给捎回来。”

  周兰道:“成,那我这边得重新再安排一下。”

  “嗯,还有上拉链的活计就搬到镇上做了,直接从胡家运到小院里,现在就只有水哥儿他娘,干娘你再给我找一个靠谱的人,之后也到镇上住着做上拉链的活计。不过这个不着急,现在上完拉链的商品库存挺多。”沈若翻了翻账本,说着。

  “好。”周兰见他嘴唇都起了皮,给他端来一碗糖水,“若哥儿你别忙乎了,这不是都安排好了么,喝点,你瞧你嘴唇都干了。”

  沈若确实有点儿渴了,接过来喝了一大口:“嗯,干娘泡的糖水格外甜些,好喝。”

  周兰哈哈乐:“也就是你这张嘴比较甜,那糖都是一样放的,哪里就格外甜了。”

  “因为里头有我干娘对我的爱呀。”沈若张口就来,还招呼顾允过来,让他也喝。

  顾允目不斜视地接过来,眼神落在夫郎沾了水渍亮亮的两瓣唇上,喝干了碗中糖水。

  “怎么样,是不是格外甜?”

  顾允“嗯”了声,“甜。”

  到了夜里,沈若被按着亲了许久。

  沈若眼睛湿润润的,手软腿也软,推也推不开,便只能由着他去。

  一吻毕,沈若大口喘息着。

  顾允安抚性地揉弄他的发丝,另一只手拇指则抚过他唇面,原本说多了话干的有些起皮的唇现在覆着一层润泽,顾允又凑过去轻吻了下:“已经不干了。”

  沈若:“…”

  “夫郎你比糖水还要甜。”顾允嗓音清凌凌的却带着点蛊惑意味。

  他的声音沈若本就喜欢,动。情的时候更是撩人心弦。

  沈若深吸一口气,用巧劲儿翻到了上。面:“……你不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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