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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完结】 第280章

时间:2023-11-11作者:迟睡类型:穿越重生

  储水镇上人也不全是好的, 原先“珍宝居”还是个小摊,大家挤在一堆不好买卖东西,于是人一多沈若就会叫人组织大家排起队, 一个个来,这样倒是杜绝了一些有心之人做小动作。

  倒是现在“珍宝居”搬进了商铺之后,来来往往的客人许多,那小偷小摸自然也就多了。人多起来之后原先那俩伙计也看顾不过来,招呼客人都已经团团转了, 完全顾及不上,一开始倒是还好, 但是这才过了五天, 就已经发现卖出去收回来的钱同剩下的库存对不上了。

  而被偷走的东西里头,小件的最多,稍微大一些的“拉链书包”货架也是重灾区, 有些人会背着书包进来混淆视听, 他们也不好直接说你这个没付账,要是真是人家偷了那自然可以抓个现行, 就怕是人家本身自己早就买过不过是出来购物背着,若是被这样冤枉一遭,那客人自然会对“珍宝居”产生怨怼了。

  水哥儿同沈若说起道:“就昨日一天, ’拉链书包‘就少了三个, 绣花发带少了十二条, 咱们一共十二只眼睛都没看着,不知道人家是怎么偷的。”

  他眉头紧皱, 没想到镇上人也有这般坏的, 结果他都没瞧见东西就少了, 心里颇有些气愤和自责。

  “不怪你们, 以前在集市上顺手牵羊的人更多,咱们做生意的不好跟客人撕破脸,要是那人偷了却要辨个分明说自己没有偷,东西是以前买的,那咱们也是说不清,到时候还惹得其他客人不高兴。”沈若拍拍水哥儿的手,安慰道:“我有办法。”

  水哥儿听了前半句还以为若哥儿打算吃了这个亏,他顿时心焦不已,等听到后半句,这才舒了口气:“若哥儿,真有办法?”

  其实他也知道若哥儿前面说得对,开店最怕的就是有人来闹事,偷东西的人大多也都是惯偷,那脸皮厚的很,要是被抓很有可能就开始闹,把黑的说成白的。到时候“珍宝居”也讨不了好。

  沈若点了下头,古代没有现代的设施那么完备,只要吊牌没有被机器付款扫过出门的时候就会有感应直接响起警报。但是饶是现代那么厉害的设备,也很难说完全不会被人偷东西。那些大型的超市里头都有不少惯偷,要么直接偷走,要么就是把贵的东西装进了便宜东西的盒子里扫了付钱。

  这些根本就很难辨别。

  沈若想了想道:“我想了两个办法,一个是将客人分流,一波一波进来购物。”

  小松现在忙完了手头的事儿,他因着这个事情也心里焦急。

  他现在可是“珍宝居”的掌柜了,东家如此看重他,结果竟然在他眼皮子底下出现了商品被偷的事儿,这叫他脸色很不好,感觉愧对了沈若。

  水哥儿咬了咬唇,小声道:“可是,这样的话,有些客人会等的不耐烦,要是后面的走了,会影响营收。”

  小松也道:“这确实不好办,镇上商铺开门迎客从不会这样干,恨不得客人越多越好。”

  “东家,这几日是我疏忽了,对不住,往后我一定好好盯着,免得再出现这种情况。”小松一脸的愧疚,这些东西被偷东家都不肯要他来赔偿,他心里很是过意不去。

  沈若笑说:“你也是两只眼睛,哪里能盯得住这么多人?况且你得收钱,要是顾此失彼了我才要拿你是问呢。”

  小松这才发觉自己说的话大有不妥,他要是两只眼睛都去盯着客人看有没有偷东西,那他这边收钱要是错了,那也是真的犯了大错了。

  “好了,你们别想那么多,这事儿我作为老板自个儿来操心就是,有客人来了,你们先忙吧。”沈若瞧见不少客人要过来结账,便也不再继续同他们俩说话。

  小松和水哥儿只好压下自己的情绪,给客人们办结账,一个收钱一个算,倒是配合十分默契。

  沈若想的办法还需要再斟酌一番,毕竟要做那就要做到完善,客人的购物体验是一定不能被削减的。

  大壮和阿美还是穿着那身玩偶服,招呼客人的时候客人们还都挺买账的。

  内里是个一脸凶相的光头壮汉,但是外表却是毛绒可爱的大布偶,没了一点儿攻击性,只叫人瞧了想摸了摸。

  大壮和阿美从小到大只有在自家爹娘那里这么受欢迎过,一开始很是难为情,各种不适应,但是大壮现在已经适应良好。

  反正穿了一身狸奴皮那就不是他大壮,别人也瞧不见他的脸,想怎么摆弄自己都行。穿上这一身做的事情就和他大壮无关,倒是十分的放飞自我了。

  而阿美却不然,他对客人还是爱答不理的,但是有人问却能准确的回答上。

  大壮和阿美一个热情一个冷,刚好能互补一下,而且他们俩做事情还算是靠谱,这些天看下来倒是没有出一点纰漏,该介绍的也都介绍到位了,同那之前借来的伙计说出口的分毫不差。

  自从之前他们故意将粗陶碗打碎后受到了沈若的威胁,之后就消停了,没有再干坏事搞破坏。

  这一点沈若很满意,说明这两人其实并不是反社会人格,也不是那种搞破坏有瘾的,估计就是想要试探他的底线罢了。

  虽说这两人是他买回来的,卖身契都在自己手里,但是沈若对他们的信任度并不高。故而那做活儿的区域是不叫他们进去的,吴梅子看着,他们倒也乖觉,不该起好奇心的地方也不会去沾惹,沈若心中默默点头。

  这两人不是傻的,主家对他们好也会记在心里,并且有回馈。

  每日清早都有收拾好的痕迹,大屋是上了锁的,但是厨屋和院子里却是可以自由出入,这些地方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连那条长溜的小菜地上长得杂草都全给拔了。

  忽然铺子里齐齐地一声惊呼,沈若看过去,只见灰兔子玩偶跳出去将一个人按到在地,就在商铺外头,那人手脚并用用力挣扎着想要跑,嘴里喊着“珍宝居伙计打人了!没天理了!”很快客人们都围拢过去瞧。

  穿着狸奴玩偶服的大壮第一时间冲了出去。

  沈若同小松、水哥儿对视一眼,也赶忙往外走。

  不会这么巧吧,今日他们刚说完有人偷窃,这就被抓了个现行了?

  阿美只死死的按住他,完全没有要打人的迹象,那人就喊得撕心裂肺叫人不忍卒听,但是明眼人一瞧就知道这人根本没被揍,就只是不知道为啥被这伙计按住了。

  沈若过来客人们便都给他让开一条路,他看向被压住的那人,见是个生面孔,便直接问阿美道:“他做了什么?”

  阿美低沉不带任何情绪的声音说:“偷窃。”

  周围人立刻“吁——”地嘲讽那个被压住的人,那人却一脸的震惊吼道:“少血口喷人,我这东西是早就买了的,结过账,你竟然说我偷?”

  周围的客人们自然比较偏向于“珍宝居”但也有那么几个觉得这人说的没准是真的呢?要是真偷了岂不是屁都不敢放一个?生怕把他扭送官府了,结果这人这么硬气的在这儿喊,没准是真的被冤枉了。

  大壮道:“他偷东西是我亲眼所见。”

  说着便将他身上背着的书包扯下来,打开后将里面团起来的发带、荷包、千层底一大堆都倒了出来。

  “嚯,这么多!”周围人纷纷惊讶,这么一瞧确实有些像偷的了,谁没事买这么多东西啊,而且瞧着团的乱七八糟,看起来就像是闭着眼睛乱塞的,能拿到什么就是什么。

  那被压着的人赤红白脸喊道:“那就是我买的,早就买了,今日带着过来想再照着买点儿,结果就被按在地上。怎么,你们珍宝居还不准大家带买过的东西进去了么?”

  他连声质问起来。

  小松第一反应就是从脑海中寻找有没有见过这人的印象,一般过来买东西的人他结账时候都会默默记下人家的长相,但这个人……

  小松道:“我是’珍宝居‘的掌柜,这人我是头一回见,根本就没有来结过账。”

  周围人自然是信“珍宝居”的多,毕竟这家店的口碑在开摊子的时候大家便都清楚了,沈老板又是一顶一的好老板,诚信经营,哪里就能冤枉了别人呢?

  那人还要再争辩,沈若直接问道:“你说你这些都是以前买的?”

  那人梗着脖子道:“对啊!很早之前就买了,掌柜不认识我很正常,那时候压根就不是你给我结的账。”他还想说自己根本不认识小松呢。

  小松脸气得赤红,但是也无法,要是再追溯到以前,那都是东家的阿兄在摊子上忙活,自然不可能是他来结账。而且这人真鸡贼,倒是没有偷“拉链书包”,而是拿了“珍宝居”最开始卖的“抽绳书包”,这样一来,他这样辩驳,倒是有了几分可信度了。

  小松气狠了:“你!”

  沈若看了小松一眼,给他递了个眼神叫他不要心焦。

  沈若一直都很冷静,将那些倒出来的商品依次排好,那被压着的人哼着叫阿美放开他,说他没偷窃。

  阿美自然不肯放,他亲眼见到这人偷,哪里是他混淆视听就能将他放掉的。哪怕这人把黑的说成白的,他今天也不肯放!

  且看沈若如何解决吧,要是他解决不了,阿美更高兴,这奸商的拥趸这般多,恐怕经过这件事就要少去一半了。自己又没做错,他犯不着罚自己,自己抓了人合该被褒奖的,至于能不能将偷窃这个罪名给这人焊死了,那就不是他要操心的事情了。

  阿美将自己拎得格外清。

  大壮在一边看着心里也焦急不已,呕得很,这人肯定是偷东西了,不然自家大哥哪里至于冲出去将人逮了?结果这人竟然这么猖狂!真是气煞人也。

  周围人都将视线放在了沈若身上,“沈老板,这人是真偷了还是没偷,这我怎么越听越糊涂了?”

  “是啊,要是人家没偷那都是自个儿买的,这又是被压被冤枉的,可就是你们做的不地道了呀。”

  “沈老板,这要不要报个官啊?”

  沈若在商品中找东西,此刻胸有成竹,冲问问题的客人道:“报官吧,待会儿还请大家给我做个见证,这些东西都是从他书包里找着的,我们可没有动过手脚。”

  “自然,咱们看的清清楚楚呢!”

  那被压着的人顿时就急了,喊道:“你还好意思报官?!我一个被冤枉的都没想要报,你竟然要恶人先告状么?”

  沈若看都没看他一眼,只对着周围人笑道,“瞧,他急了他急了。”

  那人气了个倒仰,“你!我急什么,到时候官府人来了叫你们给我道歉!我身上也伤了,必须赔钱!”

  沈若笑着看向他,说出口的话却格外冰冷:“你偷窃你有理?”

  沈若见有人去报官了,便笑着环顾四周所有围观的人道:“这人是不是偷,已经很明显了。”

  沈若看向他,道:“你大概是头一回来我’珍宝居‘吧?但是呢,这’抽绳书包‘是以前的款式没错,但这成色这般新压根就不是买回去用过很久的样子。”

  大家这才仔细去看,还真是簇新的。

  那人正要狡辩,沈若压根不给他说话的机会,道:“我知道你想说买回去之后舍不得用珍藏着所以才这么新,但是,这布料是三天前我同许氏布庄买的,由布艺作坊做完了昨日才拉到镇上来,你怕不是会穿越?”

  沈若干脆同大家讲解道:“每批布料染缸的颜色都不可能做到完全一致,所以这一批鸦青色的布料比起以往卖出去的那些要深一些,大家若是曾经买过的便能一眼就看出来。”

  正好有客人背着以前买的抽绳书包,也不讲究什么,直接将自己的递过去对比,大家一瞧就发现沈老板说的都是实话,确实要深很多。

  那随身背着鸦青色抽绳书包的客人作证道:“不仅如此,这深色的洗过用过都会慢慢褪色些许的,这人的书包这般新,瞧着也不是以前的货。”

  大家连连点头,“原来真是小偷!”

  那小偷自然不肯承认,“这就是当初买的,不是说染色会有不一样的么,当初就有这么一个很深的颜色,被我买走了!”

  沈若都要被他惹笑了,他倒是想知道这人如何才肯承认。

  “好,既然你这么说,那大家再看。”

  沈若指着被他依次叠好却分开两边的发带和香囊,让大家瞧。

  “左边这一堆是以前就有的花样,大家肯定十分熟悉了。”

  客人们:“是,这花朵、星子的样式我也有一条呢。”

  “这些都眼熟,以前经常瞧见的。”

  沈若颔首,再让大家看另外一堆,“这些花样是新出的,因着咱们’珍宝居‘重新开张,为了纪念所以新画的花样,大家可还瞧得出来?”

  “自然,铺子刚开的第一日我便每样都买走了一条,和这里的一模一样。”

  “这么一说还真是,这人说很久以前买的,那总不能是前几日买的吧?”

  沈若点头,再看向那个人居高临下说道:“’珍宝居‘的东西价格并不贵,你为什么要来偷呢?这下好了,等官府的人一到,你就得吃牢饭去,还会留下案底。”

  “瞧你年纪不大,怎么就做这种事儿呢?”沈若本想问问是他自己想偷,还是被人指使,偷去是要做什么用,结果那人自知辩驳不过了,被周围所有人的视线淹没,脸色涨红起来。

  “我没做!我没偷!你不要诬陷我!”那人喊起来,手脚并用地挣扎起来,要是官府的人真来了他就完了。

  有的人就是证据摆在了面前还要狡辩,难不成谁喊得响大家就会相信谁么?

  周围人道:“这人偷东西还不肯承认,就该送去官府,沈老板,咱们都给你作证!”

  “就是,这人瞧着也面生,可能都不是咱们镇上人,也不知道哪里来的。”

  “沈老板,你这伙计可真厉害,这人走出去之后他一个箭步就冲上去了,瞬息就把人压住动弹不得。”大家对阿美这身手十分叹服,要是自己来抓人,那恐怕够呛。

  阿美一动不动地被夸,沈若点头道:“确实,这次多亏了阿美。”

  大壮看着沈若十分有条理地告知大家真相,抽丝剥茧的一层层揭开这小偷的谎言,这举动十分之帅气。而且那小偷的表情越是狰狞,便越是衬得脸上带着点笑意的沈老板的温和来。哪怕遭遇这么恼人的事情,他脸上的表情也没多大变化,依旧是和风细雨般的,让人不自觉就想着他的内心真的十分强大。

  这样大壮自己根本就做不到。

  再一听沈若在外人面前直接喊大哥“阿美”,他闷在玩偶服里噗一声笑出来。

  阿美头上几条黑线,像是要抗议一般,霍然起身。

  那还在地上扭动成蛆的小偷突然发现自己重获自由了,立刻就要起身逃跑。

  阿美立刻抬脚去踹,将人一下子撂倒过后,踩在他前胸威胁:“不许跑。”

  那小偷顿时吓得不轻,而且被这一脚踹的疼的直翻白眼,要想跑也没了力气。

  “……沈老板,您家这阿、阿美兄弟,真、厉害啊。”边上人本想说一句“凶残”,但看着人家穿着那一身灰兔子服装,又把那个词语咽了下去。

  沈若抿唇浅笑,道:“阿美,你不要用那么大力气,待会儿给人踩坏了。之后官府的人就会过来,到时候自有决断。”

  阿美掩藏在玩偶服里的嘴巴抖了抖,他冷声道:“不许再叫我这个。”

  沈若转移话题道:“水哥儿,这些东西麻烦你带进去整理一番,要是脏了还得洗一洗。”

  水哥儿说好,立刻上前去将东西拾起来,带进去之后处理按下不提。

  那被踩住的人一听官府的人马上要来,立刻挣扎起来,阿美狠狠的“嗯?”了声,脚上又用了点力气,那小偷立刻就翻起了白眼。

  大壮立刻过去按住了自家大哥的肩膀:“大哥,脚下留情啊。”

  阿美用了些力气,在玩偶服里头憋闷得很,踩着人直接将头套给摘了。

  周围又是一声惊呼,他一双天生的怒目看向小偷,那小偷瞧见他的面容,顿时喊道:“娘啊,我见着阎王了!”

  随即吐出舌头昏死过去。

  阿美:“……”

  周围人瞧见他的模样,顿时都往后退了一步。

  原本还是可可爱爱的大兔子,怎么里面竟然这么吓人!那双眼睛瞪起来几乎要把小孩子都给吓哭。

  那人晕过去了,正好官府的人来,衙役们都承过“珍宝居”的情,一听说报案便立刻赶来了。

  沈若同他们说了事情缘由和那个晕死过去的小偷,直言道那人犯的罪。那人身上并没有被打出来的伤痕,衙役们便放过了这个将小偷吓晕的壮汉,只是瞧着他便觉得不好惹,这面相实在不像是一个纯良的人。

  沈若见他们面色有犹豫,便介绍道:“这人是我店里新招来的伙计,吓晕这人纯属意外,没想到这人有胆子偷东西,却连瞧他都不敢,竟然还喊着自己见到了阎王爷。”

  他故意说后半句逗他们笑,衙役们之间的氛围轻松了一点,便将小偷带走,小松也跟去将前因后果说清楚才行,沈若就不去了。

  还有看热闹的客人跟过去的,当做证人。

  沈若环视一周,笑着说道:“今日多亏了大家了,有你们见证也不至于叫我’珍宝居‘蒙上故意冤枉客人的名声。”

  周围人被他一句话惹得心里头熨帖,明明他们也没干啥,就是瞧个热闹,怎么从沈老板嘴里说出来就好像他们干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样。

  “沈老板的人品咱们都是信得过的,况且’珍宝居‘的口碑大家有目共睹,今日这件事也叫咱们开了眼界了,竟然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是啊,竟然偷了那么多东西,还死不承认。要不是沈老板慧眼如炬,戳穿他的谎话,那今日还真就说不清了。”

  沈若笑着叹了口气:“唉,做生意嘛,就是会遇到这些事儿。”

  周围的客人们纷纷安慰他,人家做生意多不容易啊,竟然还遇到这样的事儿。偷东西不算特别大的事儿,镇上开店的都会遇到,但是想刚才那样差点儿就被颠倒黑白的事儿,叫人想想就气愤。

  要是拿不出证据证明,那“珍宝居”可就惨了啊。那人要是能全身而退,那以后“珍宝居”还不得经常被贼光顾啊?

  沈若没有刻意卖惨,也就是颇有些感慨罢了。

  阿美搓掉了手臂上冒出来的鸡皮疙瘩。

  沈若逡巡片刻,道:“总之,今日多亏了各位,请大家吃牛乳糕,喝竹叶茶,无论买不买东西都能来品尝。”

  周围的气氛一下子便火热了起来,这里不少人之前吃过,但每日限量大家也就只能尝个味道就没了,甚至还有不少人都没能抢到,一直遗憾着。但是现在竟然能吃上了,大家高兴极了,对“珍宝居”的喜爱又更深了一层。

  连再看那凶巴巴的伙计,大家都觉得可爱了几分。

  “珍宝居”的伙计怎么可能是坏人呢?肯定是本来就长得凶罢了,其实人还是很好的。

  先前他扮那大灰兔子的时候很多人都同他互动了,也没怎么样啊,再说人家还英勇的抓住了小偷,身手不凡呢!

  这一下阿美比还穿着狸奴玩偶服的大壮要吃香得多,大家都爱往他身边凑,想要他来介绍商品。

  大壮:“……”他怎么感觉自己好像被排斥了?

  原先那么多人围着自己问东问西,现在没有几个了,叫他竟然有了一丝丝失落。

  沈若笑着往里走,让大壮和阿美继续招呼着。

  他要去厨屋准备做牛乳糕,今日要做的分量多,叫吴梅子和柳杉都来帮忙,让水哥儿去柜台处结账,安排的妥妥当当。

  自家阿娘来了,小云吞便由她带着,沈若也要下手,被柳杉赶了。

  “这里我和吴婶儿就够了,你莫沾手。听娘说,小云吞又找你了。”

  这牛乳糕先前她俩已经做得十分熟练,沈若一想便点了头,径直去找自家崽崽。

  小云吞这几天都是同自家阿爹阿父在一起睡,是越发黏人了,入手就是块香香软软的小甜糕。

  外头出了那么大的动静她们自然也是知道了的,李善桃将小云吞放回沈若怀里,说道:“那人解决了?没想到镇上也有这样的人。”

  沈若笑说:“这样的人在哪儿都有,有些人就是贪心,想要不劳而获罢了。”

  这要是发生在其他人家的事,李善桃倒也不会这么生气,也就是谴责那小偷几句就罢了,但是这竟然发生在“珍宝居”,那她就是真觉得自家哥儿被欺负了,但幸好那个伙计倒还得用,原先还觉得他凶的很,现在却发现这人确实厉害,那凶样还能吓晕小偷了!

  小云吞抓着自家阿爹的衣服布料,脸上依旧带着笑意。

  沈若垂下头去往他柔嫩的脸颊上亲了口,“有时候真羡慕咱们家小云吞,一天天的没有烦恼,多好。”

  李善桃也道:“瞧见阿爹就傻乐呢,这么喜欢你阿爹啊?”

  她逗着小云吞说话,哈喇子又落了出来。

  小云吞:“啊……爱阿爹。”

  沈若一时间以为自己听错了,崽崽竟然说爱他?!

  李善桃也愣了下,随即哈哈笑起来,“诶唷,你听听,崽崽嘴巴真甜。”

  沈若一时间心潮澎湃,恨不得抱起崽崽就往书屋冲去,让顾允也听一听。

  崽崽说爱阿爹了!

  “好云吞,再说一遍?”沈若期待地看着他,小云吞很给面子地“啊啊”两声,叫了声“阿爹”。

  结果没有再一次的“爱阿爹”了,沈若回想了一下觉得可能刚才就是个巧合。毕竟“啊”和“爱”的发音还是蛮像的,也就是这样崽崽才会说出来一个“爱”字。

  虽然有一点小失望,但是沈若却觉得很开心,得了这么一句,今日一整天都能斗志满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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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松从县衙回来之后,便先来找了沈若。

  “东家,那小偷已经被关进牢里了,得关上两个月才会被放出来。”他感觉狠狠地出了口气,幸好东家机敏才能将这人偷盗的事情钉死,要是自己来处理可能就被那贼人糊弄过去了。

  沈若点了点头,对小松道:“以后这样的事情只会多不会少,你要尽快成长起来啊。”

  小松今日其实已经想了不少,他觉得自己从东家这里学到了许多,但是比起东家来说自己处理这些事情的能力还嫩的多了。他立刻点头,“好,我努力。”

  沈若问:“其实还有另外一种能叫他承认偷窃的方法,你可以好好想想,等想出来了告诉我。”

  小松狠狠挠头,他现在脑子里能想到的也就只有先前沈若做的那样,竟然还有别的方法么?

  他只好应下,这是东家在考自己呢。

  沈若笑着让他出去了,小松脑子不笨只是当久了家仆有些习惯很难改掉,还有些惯性思维,所以要多考验考验他,毕竟是自己选出来的“珍宝居”掌柜,以后肯定要能独当一面才行。

  这回自己正好在,以后那就不一定了。

  等到了夜里打了烊之后,大家聚在了一起听沈若的吩咐。

  “我想过了,今日这小偷算是杀鸡儆猴了一次,之后小偷小摸应该会少一些,但也不代表没有。”沈若看向已经脱去玩偶服的两人,道,“今日阿美立了一功,该奖励一番,就将你当初砸坏的粗陶碗要赔的银钱正好抵消了。”

  阿美看了沈若一眼,没说话。但看表情显然是有些槽想要吐。

  大壮问道:“那我的欠债是不是也没了?”

  沈若冲他一笑,大壮也扯着嘴角笑起来:“是抵消了吧?”

  “没有,那是阿美做了好人好事又不是你。”沈若道。

  大壮:“……”

  明明是大哥指使他俩才一起弄翻的碗柜,怎么到头来现在就他自个儿欠了债了。

  “不过嘛,”沈若话音一转,也不看向谁,说着:“这些日子每日清早起来就发现这厨屋和院子里啊,干干净净的,像是有田螺汉子打扫过似的,做好事还不留名字,我倒是觉得该给他结一结工钱。”

  大壮顿时挺起了胸膛,结果就听沈若问起:“是水哥儿做的吧?”

  水哥儿摇头说不是,又说是小松,小松也摇头。

  沈若问了一圈就是没问到大壮头上,大壮颇有些受挫,难道他就这么跟“田螺汉子”搭不上边么?

  沈若见他嘴角下撇,便也不再逗他了。

  “好了,我知道是谁做的。”沈若看向他,笑说:“大壮,这几日辛苦你了,原本这些活计也不是派给你做的,不过你既然做了,那我必然要给你结工钱的。就同损坏的陶碗抵消吧。”

  大壮闻言立刻笑了起来,虽然还是一副凶相,但是笑起来的时候还是挺憨的。

  阿美哼了声,对自己这个喜乐形于色的弟弟是绝望了。就凭这奸商硬要他们赔一只碗十文钱的架势,这次抵消了,以后还不知道有什么地方要扣呢。他可不会像大壮一般好糊弄。

  他提出条件:“今日偷窃那人一个抽绳书包五十文,十六根发带共三贯并八十四文,香囊五个共五十文,这里共四贯钱并八十四文。我损毁的那些陶碗哪怕跟你说的一个十文钱,那也够赔了,还多出去三贯多。”

  沈若倒是头一回听他说这么多话,挑眉道:“算学不错。”

  阿美哼了声。

  “要是让那偷窃小贼得手了,这些钱就是纯亏的,我抓住了贼人,那这些和该是给我的。”

  沈若都要给他鼓掌了,“是么?可你们俩都是我买来的,要是细算,你们给我做活儿或是伺候我,我都不用出钱。明白么?”

  捏着卖身契那就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官府也没法管,除非你把人杀了有人去闹。

  这阿美显然没有这个自觉。

  阿美看向愣神的大壮,冲他使眼色,好像再说,我就说吧,这人就是个奸商,要装成之前那样的好人也装不了多久的。

  大壮皱起眉头看向沈若。

  水哥儿和小松护在沈若身边,他们俩看大壮和阿美的模样像是要打人,第一反应便是护过去。今日顾秀才回村去了,若哥儿自然得由他们来保护。

  沈若心中熨帖,叫水哥儿和小松放心,他往前走了两步。

  “我说过买你们回来是叫你们当伙计的,你们心有怨怼不能对着我发,因为我才是那个能够给你们自由的人。”沈若将他们的卖身契随身带着,以便不时之需。

  前几日他们都显得比较听话,但是现在沈若才发现症结所在。

  “给我们自由?呵呵,那你现在就将卖身契还来。”阿美说着。

  大壮觉得自己大哥莫不是疯了,人家买了他们自然不可能将卖身契还给他们的吧?而且不是说店里缺伙计才买的他们俩么。

  “可以,但是你必须打欠条,我买你多少价格,之后还来。”沈若知道强扭的瓜不甜,这两人原本就不是会愿意听人摆布的人,要是硬留下只会让他们积怨越来越深。

  “好。”阿美一口应下。

  大壮怔怔地看着沈若,几乎不可置信。

  看到他竟然真的将卖身契取了出来递给他们,他甚至有些鼻酸,一个七尺高的壮汉第一次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沈老板对他们仁至义尽,这几日吃的饭食比他们二十几年吃的都要香、都要饱。

  而他们现在无家可归,拿了卖身契又能去哪里呢?

  大壮不肯接,他摇了摇头,“沈老板,我、我想继续当伙计。”

  这回轮到沈若诧异了,他知道大壮的心思比阿美细腻些,也懂得感恩,但是并没有想到他会愿意留下来。

  那阿美是决计不愿意留下来的。

  沈若轻叹口气,“留不留下都行,总之这卖身契还给你们。我本意也就是想气一气那个牙婆,你们也不是我最开始想要选的伙计,也是瞧牙婆对你们积怨颇深很想出手的样子,这才起了心思将你们买下。”

  他将两张薄薄的纸递过去,多可笑,世上竟然有许多人的命运就牵扯在一张这么薄的纸页上面。

  大壮颤抖着手接过,再去看自家大哥。

  大哥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转头就要往外走。

  大壮喊了声:“大哥……”

  他大哥看了他一眼,并不要求他跟自己一起走,转而是看向了沈若。

  “沈老板,钱我会还你。”

  沈若面无表情地点头,他知道这人虽然冷,但人品还行,说到会做到的。

  走就走吧,相处几天下来这人就是块硬石头,大壮相比起他来要可爱多了。

  阿美就要走出去的时候,扬声道:“还有,我不叫’阿美‘,我的名字叫’大强‘。”

  说完他的身影就隐入了黑暗之中。

  沈若随口道:“大强啊,难不成你们俩姓朱?”

  一个朱大强,一个朱大壮,这是最合适这俩名字的姓氏了。

  大壮闻言顿时张大了嘴,惊恐道:“沈老板如何知道的?!”

  沈若:“……”他真的是猜的。

  院子里少了个人,但并没有什么变化,朱大壮现在恢复了自由身,还直接当了“珍宝居”的伙计,那都是有工钱拿的。

  他也是真正了解了沈老板才知道,这人哪里是什么奸商,分明是个大好人。而且当他的家人好幸福。只是自己的身份着实有些尴尬,是个伙计,却同这些人住在小院里头。

  白日里当伙计,他还是穿着那一身玩偶服,沈若让他换了那身灰兔子的,客人们只以为还是阿美,便总是拉着他说话,叫他介绍东西。

  唯一的变化就是沈老板又请了两个有经验的新伙计,在自己大哥走的第二天就来做活儿了。

  这一日,镇上不少人都在说“金珠珠宝行”的新活动,大壮问了之后才知道竟然是那叫什么“金珠”的竟然要送抽绳书包,这事儿必须得告诉沈老板才行。

  那抽绳书包不是“珍宝居”最开始做出来的东西么,怎么那“金珠”竟然敢明目张胆地卖盗版?

  沈若从他嘴里听了这件事,心说这“金珠”还真是跟他家的书包杠上了,以前的亏是没吃够还是怎么滴。

  镇上不少客人去看热闹的,毕竟当初那质量巨差的书包就是出自“金珠”之手。这回他们倒是搞得有模有样,只说买上超过十两银子的珠宝就能免费获得一个抽绳书包。

  其他档位的价格可以送别的,像是什么绣花发带、绣花香囊、甚至还有帕子。那上面的图样先前就有人发现同“珍宝居”的特别像。

  但今日还有人问了沈老板,沈老板说没有给“金珠”供货,所以这些应当是他们自个儿找人做出来的。

  蓝帆此时也在听着伙计汇报,他自然不会不允许“金珠”搞活动,向来他也欢迎“金珠”同他公平竞争的。自个儿有沈若这一员智囊,对方便也找了个类似的?

  倒是有趣。

  沈若知道这一波不是冲着自家来的,但是绝对是针对“阑珊”所采取的。

  不过,那抽绳书包竟然真被其他人做出来了?这个别人能想到沈若也不会很意外,毕竟能人太多了,各种各样的发明都会出现。

  只是明眼人都能瞧出来这“金珠”的赠品分明就是学了“珍宝居”,但又不完全一样,叫“珍宝居”说他么又有点太上纲上线,但不说么,又觉得膈应。

  还有那赠品的模式,竟然完全同沈若给许氏布庄想的一样,他们也搞抽奖!

  这边挪一点那边抄一些,倒是叫“金珠”这一次吸引了不少镇上的客源过去。

  蓝帆倒是一点不虚,毕竟他店里半月一次的活动雷打不动,东西又是“念宝”出品,只要自家的商品过关,那对方再如何做活动,投入多少银钱,那与自己都无关。

  但是听下人说,他们店里不仅仅抄了“珍宝居”的各种商品,还把“阑珊”里头沈若设计的几样珠宝款式都抄了,而且卖的还要比自家便宜一半。

  他们倒是知道什么是好东西,别人能喜欢。

  这一下镇上便都泛滥起来,只是做出来的样子瞧着就是没有“阑珊”的有灵气,但是“阑珊”自然不肯降格,他用的都是好材料,只有好材料才配得上沈若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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